“中华民国”只能作为历史用语。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通电各省,以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开始了中华民国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历史表述,可以使用中华民国,不用加引号。
因台湾仍使用“民国”纪年,出版物上出现民国纪年应限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30日)之前。引进境外、国外出版物时要注意将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所谓“民国”纪年改为公元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