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更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
说道婚姻制度,我们就先来说说古代的结婚。结婚自古以来都被看做是人生大事,直至今日仍有人坚持“门当户对”的传统观念。西周更是明令禁止贵族迎娶普通百姓,魏晋时期国家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人才,使得社会的等级制度更加森严,“门当户对”的婚姻才是当时“合法”的婚姻。
结婚需要门当户对,这是士族制度的产物,虽然,士族制只流传到隋唐时期,但是,这种婚姻制度却深入人心,流传至今。
其实,古人说的“门当户对”也有其合理性,家庭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在一个家族一代一代沿袭或演化下来的,即便周围的环境有变化也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两个家庭如果有相近的生活习惯,对现实事物的看法相近,生活中才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才会有共同的快乐,才会保持更长久的彼此欣赏,也才会让友谊或婚姻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之后,“门当户对”随着朝代的变更演变的越来越通俗化,后来的“良贱不婚”就是由此演化而来的。
所谓,“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制度下,如有做婢女、家奴以及娼妓者均被编为“贱民”,这种户籍的人是不允许和一般的“良民”结婚的,如若不然,将会受到国法的惩治。但是,这种“良贱不婚”的制度针对的只是娶妻,对于男人的妾室却是没有做任何规定的。
古代社会妻妾有别,明媒正娶的妻子必须要求是门当户对,而有钱人家所纳之妾便不受门当户对的限制。比如说:貌美如仙的董白,因沦落为青楼女子,美貌与陈圆圆比拟,但是,也只能嫁与冒襄为妾。
妻妾之间的分别也不仅仅在于是否明媒正娶,真正处在一个深宅大院里,正儿八经的正妻就是后院之主,是主人一般的存在。而妾室,只是比仆人奴婢们的身份高了些,在平日的生活里却是不仅要伺候丈夫还要伺候正室。
古人娶亲的场面我们在影视剧中也见了不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满眼喜庆的大红色。事实上,娶妻时,新娘子所穿的是正红色喜服,寓意正室嫡妻,要三媒六聘,走的是正规程序。而纳妾就不同了,首先,不能穿正红色吉服,可以穿粉红色。其次,也就是随便给点聘礼,用个轿子抬进家门就可以了。
古代男人的三妻四妾稀松平常,特别是那些大户人家,自小就有贴身丫鬟在身边伺候,再长大了些,为了让他了解生理知识,母亲一般会做主将身边的美貌丫鬟“开了脸”,给儿子做通房丫头。到了知情爱的年纪,如果,看上哪个漂亮姑娘,还可以纳入府中当侍妾。所以,往往一个古代男人在娶妻之前就已经有了一大堆美艳妾室。
但是,基于古代嫡庶制度之下,一个男人的后院里尽管美女众多,明媒正娶的妻子一旦进入家门,就是后院老大,是唯一一个可以跟丈夫看齐的人。当然,这种看齐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而是某种程度上的平等,古代讲究出嫁从夫,所以,男女平等是不存在的。
因而,夫妻双方有一个亡故,如果是男方去世,女方要守节,改嫁是会被人唾弃的。如果是女方去世,男人只需要精神上缅怀,还可以娶继室,当然,继室虽然也是妻子,但不是原配,在百年后的墓葬方面还是不能跟原配享受一样的待遇的。
并且,在古代的礼法中,妾的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
《礼记》规定:“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周礼》:“王之妃一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自然,平民的女人再多,也不能超过皇帝的这个数量,不然的话就算违法了。
那么,古代如何离婚的呢?
关于古代的夫妻婚姻,我们了解最多的就是“休妻”,常常在电视剧中看到某个男人嚷嚷着写休书,却从来不见有女人要“休夫”。事实上,“休妻”就是古代最主要的离婚方式,古代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也是这种离婚方式产生的主要原因。
古代人“休妻”的理由便是“七出”,即:不孝顺父母、无子、淫荡、嫉妒、身患恶疾、多口舌以及盗窃。除休妻的七种理由,还设立了保护女性的“三不去”,在《大戴礼》中记载:但凡女子已经没有娘家可回,便不可休妻,这是其一;其二是女子如果和丈夫一起为过世的公公婆婆服过三年的丧,也是不能休妻的;其三是娶妻时男子家境贫寒,和妻子一起奋斗后取得殷实的家产后不可休妻。
满足以上三条即使妻子在“七出”的范围内也不能休妻,也算是古代法制中对女性群体的一种保护。
并且,妻子因为在“七出”之列而休掉,往往会使很多人感觉自己丢了颜面,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就出现了一种通过双方协商离婚的现象,这种制度被称为“和离制度”。“和离制度”其实是另一种休妻的方式,在古代,男人们为了掩盖休妻的真正原因,就会以和离制度的方式进行离婚,这样一来既到达了目的,又成功维护了颜面。
最后,就是古代的呈诉离婚制度,其实,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参考资料:
『《大戴礼记·本命》、《趣谈古代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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