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马周,字宾王,从小是个孤儿,家里很穷,懂得《诗经》和《春秋三传》,仕途失意不会营生,不被州里人看重。后被补为博州助教,天天喝酒解闷,刺史达奚很生气,多次怪责于他,马周便拂衣而去,到南边曹州、汴州境内游览。因酒醉后顶撞浚仪县令崔贤,又被责怪羞辱,向西到了新丰,宿于一家小客栈中。店主只给商贩子送来了吃的,却没有理马周。马周于是命上酒一斗,一人独饮,剩下的,便脱了靴子洗脚,主人暗地里很惊奇。
后来到了京城,停留在卖馅饼妇人的小店中。过了几天,去寻求需要教馆先生和门客的地方,妇人便把他引到中郎将常何之家里。
妇人刚卖饼的时候,李淳风,袁天纲曾常遇见她,暗地里都说:“这妇人是大贵之相,怎么会在这里?”马周寻找时机娶了她为妻。后来皇帝有诏:文武百官五品以上的,都要向皇上上书请奏,详细陈述利民国家的法令二十条,让常何之上奏。常何之上奏道:在街中设置警示的鼓,文武官穿着绯色、紫色、碧色、绿色等服,在城门检查出入的人。事情很符合皇帝旨意。太宗奇怪问他怎么会想到这些?常何之回说:“是臣家门客马周所说的。”
皇帝召见马周和他说话,命他直接到了门下省,仍然令房玄龄考查治国方略的事,拜为儒林郎,任监察卸史一职。常何之因举见这个人,赐与丝绸百匹。马周后来转任事中、中书舍人,他灵活善于辩论,擅长政事,深明事理,所提的没有不对的。岑文本见过他后说:“我见到马君后,令人忘了疲倦;不过他双肩高耸,面色火红,上升得很快,但恐怕不能持久。”
几年后,马周官做到了宰相,他的妻子也成了相夫人,后任吏部尚书,患上了消渴
症,过了几年都没治好,四十八岁时去世。追赠为右仆射高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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