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李清照改嫁于张汝舟、唐婉再嫁赵士诚,在当时并未引起非议

自古以来,直至现代,贞操总是对女子而言的,这是男子作为统治者对女子的要求,男子拈花惹草,至多被认为是"失德",这不叫"失贞",甚至还被认为是风流韵事。而女子一旦"失身",不论是出自什么原因,那就不得了,即使是被施暴,自己毫无过错,也永远是"不干净的女人","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贞节牌坊是在秦始皇时期女性的一个极高褒赏,表示女性的忠贞不渝。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巡视各地,在一些地方立碑刻石,刻上一些自我歌颂和昭示天下的话,如泰山刻石、琅刻石、会稽刻石等,在这几处都提到了女子的贞节问题。可见从秦始皇时期就对女子的贞洁问题给与很高的重视。

在宋代对女子的定位有了重新的审视,比如,司马光主张女子可以读书。范仲淹在其所订《义庄田约》中规定再嫁寡妇给予费用,他的儿子纯祜早死,儿媳守寡,后来他的学生王陶死了妻子,他便把自己的儿媳嫁给了王陶。范仲淹的母亲在他幼年时也是因为家贫而改嫁朱氏的。程颐所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知酿成了多少妇女绝粒、吞金、上吊、跳井等悲剧结局。正因为如此,这一信条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严厉的批判。即使程颐自己,也并未尽遵所言:他的外甥女丧夫之后,他怕姐姐过度悲伤,就把外甥女接到家中,然后再嫁给他人(《近思录》卷六)。到了南宋,女子再嫁仍很普遍。当时的最高统治者也不歧视再嫁妇。据载孝宗年间有一妇人,先嫁单氏,生了一个儿子,后改嫁耿氏,又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两个儿子都作了大官,此妇死后,两个儿子因争葬相持不下,最终由孝宗出面为二人葬母(《西湖余志》)。这其中也包括李清照改嫁张汝舟,唐婉再嫁赵士诚,在当时并未引发非议。

到了今天,我们更加倡导人权,男女平等,人人自由,女子和男子有一样的权利。国家认可,法律保护,一夫一妻,婚姻自由,所以,在今天,男子再娶,女子再嫁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即使在婚前,失贞后也没有人因为如此感到“不干不净”了,再也不用因为失贞无颜苟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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