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年往事,三千里外无家,孤身骨肉各天涯,遥望神州泪下。金殿五曾拜相,玉堂十度宣麻,追思往日谩繁华,到此翻成梦话。”这是北宋奸臣兼贪官蔡京“伸手被捉”后写的“检讨书”,在皇帝那里过了“思想关”,没判死刑,只是判了一个类似“死缓”的流刑,发配到岭南韶关去“劳动改造”。
但蔡京刚走一半的路程,就在长沙被百姓判了“死刑”。被流放的蔡京,把平日搜刮来的金银财宝装了满满一大车。没有了权,只要有钱,什么事摆不平?贪官们的思想都是“相通的”。但蔡京还想过着妻妾成群的生活,想错了,他低估了北宋人民的“反腐觉悟”。
北宋人民是需要钱,但他们不要那腐败的“臭钱”。都说商人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但是北宋的商人取义弃利,以其在金钱面前毫不动心的态度树立了可堪一记的形象。听说是蔡京来了,开旅社的不给他“开房”,开饭店的不给他“开餐”,开小商品百货店的也不卖他一块饼干、一听罐头,开再高的价也不卖。从开封到长沙,“三千里外无家”。三千里的路上,蔡京很难买到一口饭、一盘菜、一杯茶。到长沙,无处安歇,只能住到城南的一座破庙里,病困交加,饥寒交迫,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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