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高考,人们谈论最多的就是公平问题,尤其是区分省市分别划分录取分数线的问题,受到很多网友的议论,认为这对那些大学资源不多而考生又非常多是省市很不公平,并提出了很多所谓的更加公平的方式。但估计很多网友不知道,在500多年的明朝就已经开始施行这种制度,而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公平,而且是更地强烈要求实施的。
起初,明朝也是全国统一录取,但在洪武三十年,也就时蓝玉案结束后的第一次科举考试,朱元璋命大儒刘三吾担任主考官,结果当年录取51人竟然全部为南方人。后来北方人上奏抗议,朱元璋命人重新补录北方人,但选出来的文章确实一般,关键是多为状告刘三吾徇私舞弊的言语,朱元璋一怒之下杀了包括刘三吾在内的一大批人,而且此次录取的61人全部为北方人。这件事被后来称之为“南北榜”事件。从此之后,南北方分开录取被一直延续使用。
到了明宣宗时期,云贵川三省又上奏抗议,因为他们虽然隶属南方,但在当时,与江浙一带的人比起来,读书没有任何优势,每次科举都是看客,不得已明朝就将这三省单独划了出来,作为中部,从此之后明朝的科举就区分南、北、中三个区域进行录取。南即淮河以南,录取比例55%,北即淮河以北,录取比例35%,中主要指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录取比例10%。
而现在饱受议论的区分地域进行录取,本质上来说和当时的情况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们划分的更加精细。当然也不是说这种制度就一定是最好的,但存在即是合理,在更好的制度出现前,他是能够保证大多人受到公平待遇的最好制度。不知道你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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