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清廷宁愿亡国,也不做这件事? 15个省同时宣布造反

有网友问:为什么清廷宁愿亡国,也不“立宪”? 清朝在1905年就开始准备立宪了的。说清朝不立宪是一种错误说法。慈禧太后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以后,清朝就已经开始了立宪准备。

清朝要立宪可不是说几句话,发几道旨意就可以完成的。那是从上到下完全的大变革。清朝首先在1905年派遣了大臣们到日本和西方考察宪政。随后在1906年正式宣布《宣示预备立宪谕》。

具体包括,设立省级和朝廷级的谘议局和筹建资政院,开始重新讨论各省的预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选举资政院议员。当时在1908年,清朝表示要用9年时间完成预备立宪。

在这9年时间,将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包括废除科举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中小学和大学学堂,完成近代巡警的建立,重新建立近代化海陆军等等。另外,还要重新详细制定各项法律和财务制度,以及新的官员制度。

具体时间表是,第1年,建立起国民识字课本,建立地方自治章程,在第2年所有省份举报咨议局选举。第3年,开始着急朝廷级别的资政院议员,同时,在所有州县推广识字班。

第4年开始,在所有乡镇建立识字班,具体到底9年,要把全国识字率提高到5%。同时,宣布新法,建立议院,同时通过议院法。到1911年,清朝再次宣布准备期缩短到5年。

加快立宪最后,导致了清朝的灭亡,首先从地方总督巡抚手里收回财政,铸造,发行货币权利,税收,军事权利,导致地方官员不满。其次是,清朝放开对地方管制,导致,出现了立宪派,这一地方派别,结果在辛亥革命爆发后,15个省的立宪派宣布抛弃清朝。

最后就是,清朝最后几年在农村乡镇推行禁止种植鸦片,废除科举制度,人口普查,废除陋习等等行动。并且,很多人在推行改革当中,搜刮财物。导致在1910年为此发生了285次骚乱事件。清朝的根基也就此,彻底被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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