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名人:元末威州长官王伯大

如今的威县县城,在六百多年前是元代威州的治所。当时担任威州最高长官的王伯大,是一位贤明的有作为的地方官。

王伯大,又名王朝列,回族,原籍涿州房山(今属北京市房山区),元后期进士。至正十年(1350年),他以“参知政事”的头衔,奉诏出任威州达鲁噶齐。达鲁噶齐,也译作达鲁花赤,系蒙古语“长官”之意。在元代,充任各级达鲁噶齐职务者,主要是社会地位最高的蒙古人,此外便是地位仅次于蒙古人的色目人(回族人为色目人中的一种),汉人不能担当此职。

王伯大是一位清廉、勤政、开明、宽容而颇有政治远见的官吏。他到任伊始,又奉令去协助专司水务的官员治理黄河。佐治黄河有功返任后,正式地就职施政。他心系国运,高瞻远瞩,恪尽职守,兴利革弊,致力于政权的稳固和人民的安康。他厌恶当时官场盛行的骄奢淫逸,沉缅声色犬马的污浊风气,以“慎独”为信条,专心致志处理各种政务,维护地方秩序,努力发展经济文化。

他首先重视发展农业生产,鼓励农民种好五谷,广植林木桑麻,繁殖耕畜。对开荒多、产粮高的农户,官府给予奖赏。遇到歉年或严重自然灾害,他及时报告上级,酌情减免农民的赋税徭役。他深入州内各处,实地考察,先后对境内的十几条濒临荒废的河渠进行了清淤和扩展,并凿水井千眼,收到防涝和储水两大功效。

王伯大是通过科举得中进士走上仕途的,他深知蒙古文化远远落后于汉文化。为达到社会进步、长治久安的目的,他努力弘扬以儒教思想为代表的汉文化。他同幕僚一起捐出薪俸,筹集赞助,同心协力修造了毁坏不堪的州衙厅堂,主持修葺了破旧的文庙(孔子庙),沿袭了祭孔习俗,扩增私塾学堂,认真推行科举取仕制度,使威州的文化教育事业得到发展。

王伯大是历史上落居威县的第一位回族人,他不识阿拉伯文,不谙《古兰经》深奥精湛的内容,却虔诚地信仰其主旨大义。在他任职威州长官后,就从山东临清州请来原西域意不拉兮后裔黄姓阿訇传播伊斯兰教,在威县城里面向知州衙门大堂的向堂街(后改称黄家街)建起威州第一座清真寺。王伯大十分敬重这位首届黄姓阿訇,二人结为异姓兄弟,情同手足。两家还选定同一块坟茔地,二人相约归真后并列葬埋。后来,他们忠实地践行这一约定。

王伯大本人与汉族人联姻结婚,成为威州地面民族融合、和睦团结的世代佳话。王担任威州长官时,尚未娶妻。一些下属和乡绅向他介绍说:东郊潘家庄的潘员外是远近闻名的儒学名士,道德文章都属上乘。潘家又是望族大户,家风古朴敦厚,潘员外有女潘氏,读过《四书》、《五经》,还擅长书写篆体字,人品才貌俱佳,现待字深闺。我们有意为大人作媒,联结婚姻,又恐大人嫌弃潘家是地位低下的汉人,现时的潘家又无一官半职,您低就结亲,会感到委屈勉强。

不料,王伯大听后笑着说:诸位切不可说汉人地位低下,汉人历史悠久,工、农、商业和文化教育都很发达,蒙古人和回回人都应向汉人学习。至于有官无官,本与婚配毫不相干,只要人家肯跟咱,诸位认为合适,王某就拜请诸位登门向潘家求亲,只是希望诸位言谈务必谦恭,切勿带出一丝一毫官势官气,如若潘家不通,万万不可强求,拜托!拜托!

几位年长的乡绅到了潘宅,将作媒提亲之事诚恳说出。那潘员外了解王伯大的学问、品行和才智,早就仰慕这位年轻有为的回回官员。他与族人和女儿略加商议,便慨然应允,并表示,女儿愿过门后信仰习俗随其夫君,当场收下媒人带来的几件聘礼。潘员外知道王伯大是位清廉的官员,除了薪俸,别无收入。为表示支援,他还当即许诺:将潘家庄村旁自家的一百一十亩良田转到王伯大名下,作为女儿的陪嫁。这块土地日后便成了王、黄两家的坟茔地。

王伯大与潘氏在黄家街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对同僚、乡绅作为贺礼赠送的银钱和贵重物品,他一律谢绝不收。婚后,夫妻琴瑟和谐,相敬如宾。后来,夫妇寿终亡故,按照伊斯兰教的习俗,同葬一墓穴。

王伯大与潘氏结为伉俪,是威县历史上最早的一例回、汉族通婚。之后,分属两个民族的王潘二家,认定表亲关系,代代通谊友好。六百多年来,每逢一年一度的伊斯兰教盛大节日开斋节那天,王伯大和黄氏阿訇的后裔们穿着整洁,成群结队,去潘家庄(今属东关村)谒拜王、黄祖先陵墓时,潘氏家族的族长率领族中许多老、中、青年,早巳等候在那里。他们将道路打扫干净,列上明亮的桌椅,摆上清真糕点和茶壶茶杯,迎接回族老表亲的到来,并对开斋节表示祝贺。王、黄后裔们则携带回族传统食品“油香”及香茶、糖果等,敬献给潘姓亲戚。双方相对恭立,深深施以长揖,互致问候和祝福,亲热无比。

我国北方有一句古老的俗语,说是“姑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家家都认这么个道理,户户都坚持这样去做。但是实际上,姑舅表亲的亲密来往,能够连续四、五辈,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这里所述的王、潘两家,回汉表亲关系一直绵延了六百多年,传袭至今已有二十余代,任凭沧桑多变,筋骨关系不断,这在自古以来的人群亲缘史上,足可称为凤毛麟角,奇特典范。

上述这些事不是神话,不是杜撰,众口皆碑,可闻可见。两个民族亲密团结,王、黄、潘长久友好的佳话,将在威县民间永世传颂。它的榜样精神,将在华夏各民族中弘扬光大。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