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诸暨禁止水域放养鹅鸭?

东白湖镇斯宅村裕昌号民间艺术馆内保存着一块具有特殊意义的石碑。起初,这块石碑并不起眼,它长约180公分,宽约70公分,厚度约10公分,外表与一般的老石板并没有什么差别,但经过最近连日的雨水冲洗,石碑上的字渐渐清晰地呈现在眼前,内容为“奉 縣 示永禁畜養鵝鴨”,落款时间为“道光廿五年十月”,距今已有整整170年,石碑上另有“族長殷紳公立”等字样。

从石碑上针对“畜养鹅鸭”的内容判断,这块石碑当时应该是立在某片饮用水源附近的。立碑者极有可能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禁止百姓放养鹅鸭,进而起到保护水质的作用,难道清代诸暨就有“五水共治”吗?

据石碑的主人、裕昌号民间艺术馆馆长骆东介绍,十四、五年前,他托人从陈璜地区收购了一些老石板,其中就包括这块“奉县示禁”碑。当时,这块石碑只花了200块钱。虽然当时对上面镌刻的内容有点模糊的印象,但因为自己收藏的老石板实在太多,堆叠在一块就慢慢忘了。直到今年,裕昌号民间艺术馆开始内部翻建和民宿装修,用掉了许多石板,这块石碑才被重新发现。

骆东说,从材质上看,这块“奉县示禁”碑属茶园青石。明万历《续修严州府志》载:“淳安县东五十里茶坡、溪南两峰相峙,其中产青碧坚石。”“县东五十里茶坡”就是一个叫茶园的地方,茶园产青碧石,历史悠久,名扬苏浙皖一带。其实这种茶园青石,在诸暨还是比较多见的,仅斯宅村一处,斯盛居(千柱屋)、华国公别墅、发祥居等古建筑内都有茶园青石,用以铺建庭院、筑造石栏、雕刻石窗等。

有关这块石碑的来历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介绍。那么,到底什么叫“奉县示禁”碑呢?这样一块小小的石碑,是否真正能够对百姓的行为起到约制作用?它又包含多少文物价值呢?诸暨的文物专家、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毛桂舟是这样说的,明清时期或民国留下的禁碑在诸暨还是相对多见的,枫桥大庙等多地有这样的禁碑,内容也较为广泛,比如禁赌禁盗。禁碑属于禁约文化的物化遗存,它类似于现在的村规民约,起到倡导道德、规范秩序的作用。禁碑一般有“奉官 (道、府、县) 示禁(谕)”、“奉官给示”等名称 ,虽然是民间行为 ,但必须由官府批准方可立碑,因此可以说是官方意志的延续。这块禁止畜养鸭鹅的“奉县示禁”碑,无疑是诸暨当时的民众和民众代表根据现实情况呈报官府后批立的 ,反映了老百姓的要求和意愿,具有较强的迫切性、针对性和持续性,因此极有可能是保护饮用水源的一项公益举措。从文物的角度来看,这一“奉县示禁”碑还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另外,它也为了解当时诸暨百姓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一个窗口。

由此看来,早在170年前,诸暨的先民就有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严格的行为约束机制。这块“奉县示禁”碑的发现,在深入开展“五水共治”的今天无疑更具有强烈的教育意义,令人深思。石碑的主人骆东说,他要把这块石碑重新立在东白湖源头保护区的上林溪畔,把这种水环境保护的理念传递给每一个经过这里的游客。

图为道光年间“奉 縣 示永禁畜養鵝鴨”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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