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男女地位是非常悬殊不等的,女性地位低下,要受到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种权力的支配。这四种权力是束缚妇女的四条绳索。
在封建社会的“仪礼”上,有所谓“七出之条”的规矩。七出之条即:“ 无子,一也 ; 淫泆,二也 ; 不事姑舅,三也 ;口舌,四也; 盗 窃,五也 ; 妒忌,六也 ; 恶疾,七也。丈夫可以用其中的任何一条为借口,命妻子离去。所以也称“七去”。至于男子本身,则根本不受什么限制的。
与七出之条相辅应的是“三从四德”。所谓三从指:“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终女子之一生,是没有独立地位与独立人格的。所谓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即要求妇女屈从男权,谨守所调品德辞令、仪态和手艺的“闺范”。
这时虽然已有了这种束缚女子的思想,但在女子再嫁的问题上,社会上还不以为是罪大恶极的。在唐代,居然有二三十位公主改嫁,唐玄宗更直接,把儿媳妇变成了宠妃。即使是到了理学抬头的宋朝,女子改嫁依然很宽容,王安石的儿子王雱身患重病,人还未死,王安石便做主让儿子与儿媳妇庞氏离婚。为了不让儿媳背上被休掉的名声,王安石亲自为儿媳择夫,并将其风光地再嫁。
到了明朝,理学成为官方思想,对女子的禁锢才开始紧了起来。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对贞节更是竭力提倡,他下令凡三十岁前守寡的女性,到了五十岁以后,要免除本家差役,旌表门闾,贞节牌坊便从此出现了。
在过去,获立贞节牌坊是一件很荣耀、倍有面子的事情,无数寡妇以得到贞节牌坊为荣,此举进一步助长了女性的虚荣与家族的荣耀欲望。于是出现了丈夫死,妻子殉情、未婚夫亡终身守节、夫死终生不下楼等种种行为。极端者,如果女子被调戏了,便要自杀以证清白,而封建卫道夫们,对此却大声叫好。
朱元璋的旨意发出后,从此寡妇嫁人成了一件很丢人的事情,被认为败坏门风、不守妇道。此风流毒数百年,直到清朝被推翻以后,守寡陋习才开始被摒弃。
可见“守寡”不仅剥夺了女性正常的人身自由和做人尊严,更压抑了无数女性对家庭幸福生活的追求,是极其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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