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北方粮食不足问题,清代每年需将中南各省所产之米通过大运河北运京师,谓之漕运。此为东南大计之一,利大弊也大。然漕运之利上不归国家,下不属百姓,而尽归于中饱。上自无厌的贪官污吏,中经无数关卡,下到世袭的船户,均从中获利。结果造成漕粮成本不断提高,官民交困。虽早有人提出海运之议,但既得利益阶层以风涛霉变相阻,以致不得施行。道光五年,运河梗阻,漕运不畅,道光帝不得不诏议海运,江苏巡抚陶澍力排众议,试办海运,結果自吴淞至直沽,水程4000余里,旬月而至,无一漂损,而且米色晶莹,超过漕运,成本更少于漕运过半,人始和海运南漕利国利民。但在道光朝,海运并未完全取代漕运,后来随着黄河的不断泛濫,运河水系的进一步被破坏,海运才彻底取代了运河运输。
清代虽又开拓了长江中上游、珠江水系以及黑龙江、松花江的内河航运,但南北贸易,京师漕粮仍以运河运输为主。道光年间,运河年久失修,河道日浅,有些地段竟成“死河”,严重阻碍了南北贸易往来。治理运河已成当务之急。这是运河洪泽湖口地段图。
麟庆(1791—1846年)完颜氏,学伯余,号见亭,满洲镶黄旗人,嘉庆十四年(1809年)进士。道光十三年(1833年)任河道总督,历10余年之久,时人称之为河帅。当时,黄河、淮河、运河等泛滥不止,麟庆因循前人之法进行治理,虽无大绩,亦无大错。
麟庆任河道总督期间,十分注重河务,根据自己多年治河经历写成了《河工器具图说》一书。该书图文并茂,将治河器具真实生动地展示在人们面前,此外,麟庆还撰有《黄运河口古今图说》。
栗毓美(?一1840年)字朴园,山西浑源人。嘉庆年间以拔贡考授知县。道光十五年(1835年), 擢河东河道总督。栗毓美任县令时,即留心河务,常亲赴堤坝,探寻根治河患之法,颇有心得,为日后治河积果了经验。栗毓美任何东河道总督凡五年,“河不为河”,政绩斐然。死后,当地百姓立庙以祭,奉若神明。
全书共38卷及卷首总目录1卷。辑录了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十二月至道光十三年(1833年)六月间,官方治河题奏,上谕等860条件,包括历年以来内外臣工题奏的河湖汛情水势、调拨银两,奏修堤坝、疏通河道、保举防讯人员、采办物料,估办各项工程银两及清帝有关谢旨等内容。乾隆年间撰有《南河成案》书, 嘉庆道光年间先后编成《南河成案续编》。
英和(1771—1840年),索绰络氏,字定圃,号煦斋,满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进士。历任工部尚书,热河都统,军机大臣等职。道光五年(1825年), 洪泽湖决口,阻碍运道。道光帝汇聚众臣筹议海运,众臣拘泥成例,百般阻挠。独英和力倡之,所奏甚为详备。不久,江苏巡抚陶澍率先试行海运,证明海运比河运更快捷,运费更低廉。道光帝异常兴奋,特赐英和紫缰,以为奖赏。
为使海运有法可依,道光六年(1826年)制定《海运章程》,就海运的各项事宜作了详尽的规定。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先进轮船的出现,海运如虎添翼,道光二十七年在《海运章程》的基础上,制定《户部海运新案》,使之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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