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后宫制度和以往的朝代后宫制度有着明显的不同。
努尔哈赤时期,尚未有后妃制度,当时的妻妾没有名号,皆称"福晋"或"格格",努尔哈赤的16个妻子都叫"福晋"。
清朝的后宫制度是在康熙时期完善的,“福晋”和“格格”的称呼才消失。
据《清史稿·后妃传》记载:康熙以后,典制大备。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分居东、西十二宫。东六宫:曰景仁,曰承乾,曰钟粹,曰延禧,曰永和,曰景阳;西六宫:曰永寿,曰翊坤,曰储秀,曰启祥,曰长春,曰咸福。诸宫皆有宫女子供使令。
由此可以看出,清朝后宫分九个等级——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和宫女。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剩余贵人、常在、答应无人数限制,也住在乾清宫两侧的东西六宫。
一旦皇帝驾崩,按祖制她们都要搬到慈宁宫、寿康宫、宁寿宫、寿安宫居住。
而如此多的女子生活在后宫,全都围绕着皇帝生活,争风吃醋也就不可避免,宫斗之残酷也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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