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是如何惩治腐败的,六国问政于公卿,秦国问政于诸子

在秦国,维持整个国家机器运转的不是权力,而是法律。当然,秦国的法律并不是来自民主的“公意”,而是来自自上而下的集权。但是,能做到所有的事务都依法办理,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在两千多年的帝国政治中,也许只有这个短命的王朝,才彻底地摆脱了血缘的羁绊和权术的纠缠,将法律贯彻到了国家的每一个角落。

有法律,还要有执法者。否则,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抑或是权力的遮羞布。秦国的法律,正是靠一套庞大的官僚系统加以贯彻的。所以,谈秦国的强大,就不能不讲秦国的吏治。毛主席之所以建议当政者去读《资治通鉴》,就是因为这部大部头的史学著作说出了一格永恒的真理——治国就是治吏。秦国之所以能够强大,估计这是抓住了这个问题的要害。

在秦国,官吏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更不是作威作福的特权者,他们仅仅是国家雇佣的工作人员,职能就是维持和监督法律的贯彻。用今天的话来说,他们是地道的国家公务员,要全心全意为国家服务。本来,他们就不是靠劳动谋生的人,吃的是国家的俸禄,拿的是国家的工资。在这一点上,他们甚至还比不上军人和农民。军人上战场杀敌,可以抢夺别国的地盘;农民在土地上耕种,生产出来的是粮食。而官吏,并不创造财富,也不能让国家增加财富,仅是国家的“食客”。 而国家之所以允许这些吃干饭的人堂而皇之地存在,是因为国家必须要有一部分人专门从事管理。因为,财富的创造固然重要,财富的管理也很关键。何况,无论是耕,还是战,都需要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指挥和监督。所以商鞅说,他们虽然是“食客”,但又是“常食客”,国家的治理总归还是离不开他们。

官吏们拿了国家的工资和俸禄,就必须须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自觉成为国家法律忠诚的执行者,不能掺杂任何的私人情感和利益考虑。正如《商君书》中所说的:“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论不合法度,就不听从;行为不合法度,就不推崇;事情不合法度,就不去办。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彻头彻尾地成为了国家豢养的寄生虫。抠门的商鞅是绝对不允许这种人存在的,更别说贪官恶吏了。在秦国,官吏违法犯纪,照常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是从重处罚。违法严重的,不仅会丢官罢职,而且也要被当作刑徒押赴边塞去戍边、去服徭役。正因为此,当时的秦国老百姓,怕的不是官,而是法;担心的不是得罪官吏,而是触犯法律。

在秦国,专门有一套针对官吏的法律,称之为“置吏律”。“置吏律”是关于地方机构任用官吏的法律规定。对违反“置吏律”的人,要予以处罚。在《云梦秦简》中,有关任用官吏不当而犯罪的律文共有六条,占官吏犯罪条例总数的六分之一。这充分说明,秦国的官职管理,经过几代的摸索和实践,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并且付诸于法律,专门用于惩治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营私舞弊的不法官员。除了法律的规定以外,秦国还在县级地方机构中专门设置了监督官吏执法的部门,称之为“尉杂”。“尉杂”是专职的司法人员,主管有关官吏职务的法律规定。同时设置“御史”,主管法律的司法解释。每年正月,“尉杂”都要到“御史”处核对法令,核对完毕后予以公开、公布,使官吏、百姓清楚明了,相互监督。这无疑表明,在秦国当官,根本就不是作威作福的职业,存在着高风险,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阶下囚。至于贪污腐败,更是连做梦也不敢想。

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秦国也很注重对官吏的选拔和教育。在秦国,官吏选拔的一项重要制度就是保举制度。意思是说,秦国有很多官吏,既不是由民众选举产生,也不是由君王一手包办的,而是采用保举制度。秦国有专门负责人事工作的部门和干部,他们的工作就是 向君王保举人才。所谓保举,不同于推荐,而是相当于现在的担保。推荐可以对被推荐人的行为不负法律责任,但是保举者对被保举者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景监保举商鞅有能力承担某项任务,假如秦君因此委派商鞅去做这件事,结果商鞅没有完成任务,那么,景监和商鞅都将按照法律受到重罚,即便景监是秦王的宠臣也不例外;但是,假如商鞅圆满地完成了此项任务,那么,景监和商鞅都将按照法律得到嘉奖,即便景监是秦王的门吏也不例外。

也就是说,在人才选拔上,秦国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规定和制度保障,没有亲疏贵贱之别,任人为贤,而不是任人唯亲。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秦君扮演的是裁判的角色。这种保举制度基本上杜绝了负责人事工作的官吏滥竽充数的现象。显然,只有敢于向秦君保举人才的人事官吏才有获得升迁的机会;而那些不擅长人事工作的东郭先生最后只能溜之大吉,否则将自取其辱。而那些一心想拉帮结派的人,自然不敢任人唯亲,否则就是自取灭亡。同时,这种制度也确保了有能力的人能够脱颖而出。秦国的法律只向有能力的人提供升迁的机会,因此只有鲤鱼才能跃龙门。致贤之路一旦畅通无阻了,那些有能力为秦国建功立业的人就能脱颖而出了。

由此可见,秦国的法律制度不仅保障了一个“自知有法,不知有吏”的法治环境,而且还从根本上清除了人才选拔上的腐败堕落。为什么六国会失败?因为六国重要的大多是王族的亲戚!为什么秦国会成功?因为秦国重用的大多是和王室没有丝毫关系的布衣客卿!王立群先生说:“六国问政于公卿,秦国问政于诸子”,可谓一语中地。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泾渭分明的差别,关键还是秦国的法律制度起了关键作用。秦国的法律处罚从不给碌碌无为的人提供招摇撞骗的后门,只为有胆有识的人打开建功立业的绿灯。这就意味着,在秦国只有两种人可以飞黄腾达:一种是有能力建功立业的人,另外一种则是能够保举前者的人。前者是千里马,后者是伯乐。推翻不负责任的推荐制度,采用注重绩效的保举制度,正是秦国强盛的原因。而怂恿不负责任的推荐制度,造成腐败堕落的泛滥成灾,正是六国衰弱的原因。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