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汉高祖第六十二代世孙,净身当了宦官,至此走向人生巅峰,权利远远超过皇帝,积累的财富令人咂舌。
一、权利之大、积财之多
刘瑾初在东宫侍奉武宗,后得到赏识,执掌钟鼓司。正德年间成为“宫中八虎”之一,这八虎真的是凶险狡诈,尤其以刘瑾为首,每天向皇帝进贡猎犬、奇珍异宝、外国美女,皇帝十分开心,于是就重用刘瑾,总管团营。皇帝不在,他便能掌管朝政,凡事对自己不利的,他都加以阻挠,不予其执行。
有了权力便是有了钱,贪污受贿,他是来之不拒。相传刘宇刚上任时,曾向他行贿了近万两黄金,结果一直升迁到兵部尚书的位置。
他与别人不一样,行贿这种事见不得人,刘瑾非但不遮掩,反而主动向新官索要,他心胸狭隘,如果你不给,那就只能滚回老家。
拿人钱财也替人消灾,他多次枉法制造假案。宫中一权贵与御史结仇,刘瑾收了御史仇人的贿赂,竟找借口将御史押至京城,将其贬为平民。据后世统计,刘瑾曾被列为中国过去一千年最富有的五十人之一,其家财有百万黄金,上亿白银,同时有报道称他曾经是“世界第一首富”。
二、凌迟之刑
刘瑾的专权让朝廷混乱,他受贿得来的钱财都是官员搜刮百姓所得,不仅掏空了国库,也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痛苦。
有压迫就有反抗,不堪被剥削的百姓走投无路,只得反抗起来,安华王在五年发动起义,虽然势力单薄,叛乱很快被平定,但张永利用这时机将刘瑾的罪行公布于天下,被蒙蔽的武宗愤怒无比,很快动了杀心,亲自出马抄了刘瑾的家,搜出无数钱财,除此之外,假玉玺等皇帝专享之物被搜了出来。
经审理,刘瑾在同年八月被执行了凌迟之刑,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据说他被凌迟三千多刀,分三天执行,刽子手从胸脯割起,为了防止他昏过去,每割一刀便大吼一声,如此反复,生不如死。
三天之后,行刑完毕,割下来的小肉被受害的百姓抢着购买,不足一文钱一块,真是可笑又悲惨。这位恶贯满盈的宦臣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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