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会,随着各朝代封建法律的不断完善,相应的配套体系——刑罚的手段,也层出不断。历史上很多刑罚大都残暴不仁,如腰斩、车裂、凌迟等,但也有一些刑罚,人们不用饱受肉体的折磨,但是却要遭到精神上的羞辱。
这种刑罚就是——髡[kūn]刑。是上古五刑之一,它是一种把人的头发和胡须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罚。在古代社会,人们非常爱惜身体发肤,不敢轻易损毁。他们认为剃发就是对他们人格的一种侮辱。
髡刑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周礼·秋官》中记载“髡者使守积”,即要求受过髡刑的人看守粮仓。由此可知,在当时已有髡刑了。秦朝时期,据《秦律》记载,主要有八大类刑罚,其中羞辱刑包括髡刑、耐刑和完刑。耐刑就是指只剃胡须而不剃头发,而完刑和完耐差不多,相较于髡刑,处罚较轻。汉代,司马迁再写给友人任安的书信中也提到了这种刑罚。晋朝时,髡刑依然存在。《晋书-陈寿传》中记载:'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陈寿的父亲是马谡的参军,马谡被诸葛亮斩杀后,陈寿的父亲也被处以髡刑。)
后来满清入侵中原,对整个汉族实行髡刑。要求发型必须统一成“金钱鼠尾”。所谓的“金钱鼠尾”就是在脑后留有非常细的头发,仅能穿过铜钱中央的方孔。这种髡刑,不仅是对两千年来汉族男子束发别簪文化的割裂,也是对国家和民族气节的践踏。故顾炎武有诗云:“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
剪头作为一种精神上的惩罚,确实很有其威慑力。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刑罚的手段也都在向文明合理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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