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来俊臣传》中说:“唐武后时于丽景门内置制狱,令来俊臣等审理案件。来俊臣残暴,诛斩人不绝,凡入丽景门者,百不全一。有人称丽景门为‘例竟门’,言入此门者例皆竟也。”“竟”为完毕之意——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活人进去,死尸出来。
來俊臣,唐朝武则天当政时期的著名酷吏,其编写的《罗织经》是的一部专讲如何罗织罪名,陷害杀人的书。酷吏周兴临死之际,看过此书,自叹弗如,竟甘愿受死;一代人杰宰相狄仁杰阅罢此书,冷汗直冒,却不敢喊冤;女皇武则天面对此书,叹道:如此机心,朕未必过也。杀机遂生。时至今日,此书亦被看做阴谋学的扛鼎之作。《罗织经》此书不过万字,却写尽了人与人之间的厉害关系。《罗织经》共分十二卷,分别是阅人、事上、治下、控权、制敌、固荣、保身、察奸、谋划、问罪、刑罚和瓜蔓。
除了撰写书籍,來俊臣还发明了许多酷刑,其中有“十号大枷”即一号枷为“定百脉”;二号枷为“喘不得”;三号枷为“突地吼”;四号枷为“著即承”;五号枷为“失魂胆”;六号枷为“实同反”;七号枷为“反是实”;八号枷为“死猪愁”;九号枷为“求即死”;十号枷为“求破家”。來俊臣以逼供为趣,以杀人为乐,每遇唐朝大赦,來俊臣总是会先杀光所有的犯人。
每次审问,不论罪行轻重,先往犯罪嫌疑人的鼻子里灌醋,然后关入地牢,四周生火,断其饮食。名气最大的,当然是“引君入翁”,也就是把囚犯放在大缸里,外面用火烧。而“请君入瓮”这个故事来源于酷吏周兴被告谋反,武则天便让来俊臣审案。来、周二人本是同伙,关系很不错,怎么审理呢?来俊臣苦思冥想,生出一计:他请周兴饮酒,请教说:“唉,最近审犯人,对方总不招,我请教老兄,不知可有新的绝招?”周兴立即说:“这有何难?用一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岂能不招?!”来俊臣马上把周兴带出来,指着已经烧得通红的大瓮,脸一沉说:“有人告你谋反,请兄入此瓮!”周兴惊恐失色,赶紧俯首认罪。
后来,来俊臣也被斩于闹市,人们恨他,很快就把他的肉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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