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选秀女,清代独有的挑选后妃制度

清太祖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落后,建立八旗制,女真起初是部落制,并没有自由民之说,所以凡是满族的旗人都是皇帝的“奴才”,同样的皇帝也是所有满人的“主子”,凡是满人女子都需要在14-16岁的时候,参加一次秀女大选,被选中的,需要充实后宫为后妃,或者被指配给其他皇室宗亲。没有被选上落选的满人女子,才可以自主婚配。

具体的规则大致是这样,选秀女三年举行一次,由内务府公布具体日期,八旗内所有14-16岁的适龄女子都要参加,在指定的时间到皇宫的顺贞门集合,由太监引入皇宫内。(清代有旗女随父在两广任职,每到选秀年也会提前数月回北京,借住亲戚家,也必须参加选秀)

选秀的过程中,女子按各自所在旗的顺序,依次进入,通常六到八人为一排,由皇帝或者太后选阅,有被看中的,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叫撂牌子。

被选中的秀女,只有一小部分会留在皇宫中侍奉皇帝,大部分则是被赐予各皇子,其他王公宗亲。一个宗亲,每三年一次的选秀通常会赏下两到四个秀女,若干年下来,也是好大一群的妻妾。

选秀女为后妃制度,是贯穿整个清代始终的,从顺治的皇后开始,一直到光绪的皇后都是通过选秀女入宫的,包括历史上比较著名的乾隆皇帝的富察皇后,咸丰的孝钦显皇后(这个说慈禧更好认一些)。

清朝十帝中,唯一例外的是宣统皇帝,溥仪三岁登基六岁退位,到他准备大婚的时候清朝已经灭亡了,是通过愿意和他结婚的满人家族投递女儿的照片,最后挑选出的婉容和文秀。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