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中,玉皇大帝的四宗罪

一、用人不当

让孙悟空做弼马温,是个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的错误。

说什么天庭各处都不缺官,只缺个养马的头,可问题在于招安孙悟空的目的是防止他在下界坐大,又不是要其来补缺。实在不缺官,大可因人设事,在内阁中安排个不管部长,或再造一个空衔——比如后来的齐天大圣——不就结了?

话又说回来,即使空缺的是个显要职位,玉帝也断不会考虑悟空——那同样有违初衷。

归根结底,他当时根本没把悟空放在眼里。也不想想,堂堂猴王,群妖领袖,能把龙宫地府闹得谈猴色变,就那么好糊弄的?

让孙悟空当马夫可气,让悟空管蟠桃园则可笑。让一个猴子管桃园,这与让猫管鱼塘有啥区别?不出问题才怪。

二、胸无主见

在西游记里我们可以看到,玉帝在面临重大决策时几乎从来没有自己的主见,总要等臣下拿出个并不高明的主意后,加上一句“准奏”,便开始实行。

更糟糕的是,这些主意往往只来自一二亲信之臣——比如武曲星君、太白金星等,未经充分研究,所以难免引起不良后果。

三、赏罚不明

孙悟空大闹天宫,满天神将都束手无策。二郎神受观音举荐上天勤王,使尽浑身解数,终于将其擒获。可就是如此大功,得到了什么赏赐?

不过是“

金花百朵,御酒百瓶,还丹百粒,异宝明珠,锦绣等件”

看似丰厚,其实微不足道。二郎神在灌江口经营多年,难道还缺这些黄白之物?作为封建臣子,最看重的一是官爵,二是封地。如能对二郎神加封显爵,令其常驻天宫,说不定日后就不必去请如来帮忙。就算担心其功高震主不便加升,多增几户食邑总是应该的吧?可结果只给了几堆珠宝几瓶御酒,就把人家赶回灌江口了。

在对臣下的处罚方面,玉帝也是轻重不分。

卷帘大将——沙僧的前身,不过是失手打碎了琉璃盏,竟至于被贬下界,还要忍受飞剑穿胸。试想天宫珍宝无数,区区一个琉璃盏有何稀罕?更何况人家不过是一时失手,并非故意,何以罪大至此?

再看那奎木狼,在天界就想和玉女私通,私逃下界后又为妖害人,可得到的处分不过是“与太上老君烧火”,并且是“带俸差操,有功复职”,就是说工资照拿,而且随时可能官复原职!

估计沙僧当年性格太直,得罪的人太多,而奎木狼熟谙官场之道,人脉深厚,所以下场才会如此迥异。

四、滥施淫威

凤仙郡侯把祭天的供品掀了喂狗,顺便骂了几句,被玉帝出来视察时逮个正着。一怒之下,竟然让凤仙郡大旱三年。

按理说,既然是郡侯得罪了你,处罚他一人足已,为啥要让全郡百姓都跟着顶缸遭罪?居然还立什么“三事“,分明是把老百姓往死路上逼。

要不是孙悟空帮忙,估计凤仙郡早成无人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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