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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亲手扼杀了中国的金融业?

洪武二十一年(1388),朱元璋亲自指示,让人民纳税实物不入仓库,直接供应于军士的家庭,军士则不再发给军饷,并规定先在应天府抽派若干税民,和金吾卫的五千军士对口。试验一年以后,朱元璋认为成绩良好,乃通令全国一体施行。

很快,这一办法因脱离实际,窒碍难通而销声匿迹。但与之相适应的其他经济措施,则依然危害极大。举个例子,万历二十年(1592),北京的宛平县知县沈榜声称,他每年要向二十七个不同的机构交款,总数则不出白银二千两。此法之危害可见一斑。发展到后来,更是造成了各地税率混乱的局面。例如南直隶苏州府,田赋额约占农村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而离苏州不远的溧阳县,则只有百分之一至五之间。

中国幅员广大,情形复杂。明朝采取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不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以增益全国财富,而是保护落后的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这种情形,在世界史中实属罕见,在中国历史中也以明代为甚,而其始作俑者,就是明太祖朱元璋。

如果军需税收总收总发,国内的交通通讯必然相应而有较大的进步,次之则银行业、保险业就会应客观的需要而产生,商业组织和法律也会有所发展。各地区既互通有无,以后就可以分工合作,各按其本地的特殊情况而发展其生产技术。西欧各国在十四世纪已经朝着这一方向前进,日本在德川幕府末期,亦复如是。

而明代的财政税收制度则和民间经济的发展相脱节。与此相似,全国布满了这种短距离的补给线,此来彼往,侧面收受,又没有架构,而提出的统计数字,经常为一纸具文。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演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有很多人认为,资本主义萌芽在明朝业已出现。有明一代,官员俸禄微薄,除了贪污受贿外,能够维持他们奢靡生活的,便是背后的资本力量。

明代张瀚所著的《松窗梦语》中,记载了他的家庭以机杼起家的经过。很多明史的学者,对这段文字多加引用,以说明当时工商业的进步及资本主义的萌芽。同时代的书法家王世懋,在《二酉委谈》中提到江西景德镇烧造瓷器,火光烛天,因而称之为“四时雷电镇”。当代好几位学者据此而认为此即工业超时代发展的征象。

但是细阅全文,便能发现其中的一些蹊跷。张瀚所叙其祖先夜梦神人授银一锭、因以购机织布云云,其实是在宣扬因果报应及富贵由命的封建思想。而王世懋的本意,是在于从堪舆家(即风水先生)的眼光出发,不满当地居民穿凿地脉,以致没有人登科中举;而后来时局不靖,停窑三月,即立竿见影,有一名秀才乡试中式。

资本、商业,历来为社会所不齿。它们只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持奢靡生活的工具而已。正如《大明王朝1566》中沈一石所说:“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则掠之于商。”

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一种系统。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论述资本主义的流通方式,其公式为C-M-C,即商品(Commodity)交换为货币(Money),货币又再交换为商品,川流不息。但是货币是一种公众的制度,它把原来属于公众的权力授予私人。私人资本积累越多,它操纵公众生活的权力也越大。同时,商业资本又是工业资本的先驱,商业有了充分的发展,工业的发展才能同样地增进。这是欧美资本主义发展的特征。中国的传统政治既没有这样的组织能力,也绝不愿意私人财富扩充至不易控制的地步,为王朝的安全之累。

明朝中后期,吏治腐败,朝纲不振,武宗荒淫,世宗昏聩,神宗怠荒,至思宗崇祯时早已是积重难返。在关于明史的叙述中,几乎无不有“税重民穷”的说法。百姓不堪重负,纷纷揭竿而起,大明朝在内忧外患中走向灭亡也就成了历史必然。

但是,明朝的税负真的重到让百姓无法承受的地步了吗?

如上所述,十六世纪末,全国田赋额最重的为南直隶苏州府,约占农村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此外各府县一般都在百分之十以下,其中又有轻重的不同,山东曹县全县的赋役约占农村收入的百分之九;去苏州不远的溧阳县,情形就更为奇怪,约在百分之一至五之间。而以比例而言,与此同时的日本大名政权,税额占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总额而言,十七世纪末期的英国,人口为五百万,税收每年竟达七百万英镑,折合约白银二千余万两,和人口为三十倍的中国大体相当。据此可知,国家的税率低,受惠者并非农民。“民穷”的根本原因不在国家的赋税过重,而在于法律的腐败和政府的低能。官僚地主巧取豪夺,无力的百姓被摊派的赋役过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终至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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