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房四宝之首的毛笔在以前是人们必不可少的书写工具。它的构造也很简单,就是一根竹子,再加上一些禽兽的毛组合而成。看起来简单,但是它的出现却打打的提升了人们的书写效率,因为在之前,人们都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来书写的,非常不方便,而且还费时,费力。
说起来毛笔的由来,其实还蛮搞笑的,这样一种书写工具居然是由一代大将无意间发明的,就是修建万里长城的那个秦国的蒙恬。
因为当时他率兵跟楚国打仗,所以需要把战报及时的呈递给秦始皇,但是因为战况变化频繁,所以就比较多,所以他书写起来非常麻烦,因为你用树枝之类的东西他不吸墨水,很容易干,但是你弄的多了有容易出先疙瘩,看不清楚。所以非常麻烦。
巧的是有一天这蒙恬带领这下面的人去打猎,搭弓射箭的时候射到了一只兔子,但是呢射的有点偏,这兔子没有直接死了,而是带着这箭蹦蹦哒哒的跑了,这蒙恬就在后面骑着马追。这兔子毕竟快死了,所以跑了没几下就死了,但是当蒙恬追上之后下马拿起来兔子的时候他若有所思的楞在了哪里。
因为这兔子中箭之后血粘在了兔子尾巴上面,然后一跑带着这血在地上还有草上面都留下来痕迹。然后这蒙恬就在这里面受到了启发,然后回去把这兔子尾巴给砍下来,用个竹筒给固定住粘上去墨水写,结果还是不行,因为这兔子皮毛太光,而且发硬,使用效果也不是很理想,他一怒一下出了帐篷就顺手把这毛笔给扔了。
过了几天之后呢,这蒙恬出去视察下这手底下的士兵,没走两步呢忽然发现前面一个水坑里他扔的毛笔在哪儿呢,结果他顺手给捡起来一摸发现这毛变得柔顺了,于是立马回头进帐篷再次试验,结果这次效果十分理想。其实是因为那个水坑里有石灰,刚好把那个皮毛给弄熟了。
因为这种方法比较好用,而且原材料也好找,不费力气,所以毛笔才大量的被推广开来。后来又衍生出用别的动物皮毛的,比如有名的狼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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