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清军屠城史上扬州十日的主人公,一生誓死抗清最后却尸骨难寻

郁达夫在这首《史公祠有感》诗中用精炼的语言、浓郁的笔法表达了对明末抗清名将史可法的无比怀念之情,肯定了其伟大的历史功绩。史可法曾经毅然弃笔从军以镇压明末农民起义, 挽救明朝危局。也曾经誓死抗清,以保卫晚明弘光政权。可是个人的力量已难改变历史的走向,明朝的灭亡也终成定局。

史可法

史可法(1602~1645),字宪之,号道邻,明末著名大臣,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崇祯元年(1628)进士,初授西安府推官,不久迁任户部主事、员外郎等职。他在青年时代受到东林党人左光斗的赏识,并深受其影响,立志以国事为重。时农民军张献忠等部出没于河南、湖北,史可法自请命为池州(今安徽贵池)、太平(今安徽当涂)兵备道,以遏制农民军向东发展。明廷任命他为卢象升副使,分巡安庆、池州,监江北诸军。因作战有功,于崇祯十年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今安徽合肥)、太平、池州四府。第二年夏,因未在固定时间内击退农民军,被降职,命他戴罪立功。之后,史可法励精图治,多次击败老回回军。

崇祯十四年冬,升为户部侍郎,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地。崇祯十六年七月,升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祯十七年四月,史可法得知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将攻打北京时,立即组织人马渡江,誓师勤王,并发布《甲申讨李贼布告天下檄》,号召全国官绅、商贾、地主等结成"同盟",合力"讨贼"。这篇檄文,体现了史可法十八年政治生活的一贯主张,同时也是他最后几年指导自己行动的理论基础。不幸的是,当他率领部队到达浦口时,就传来农民军占领北京、崇祯帝吊死煤山的消息。

史可法纪念馆

弘光政权建立后,史可法为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称史阁部,掌握兵权。但弘光政权完全是在明朝残余势力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就使其继承了原来明朝政府的腐败现象,内部纷争严重,政治腐朽不堪。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阉党官僚和以东林党人为核心的官僚之间无休止的纷争。随着时间的推移,弘光政权中阉党势力日益壮大,而以东林党为核心的比较正直的官吏势力日益削弱,从而使这一政权的政治状况每况愈下。史可法本人虽然能励精图治、宵衣旰食,但由于马士英专权,事事掣肘,不能很好的配合,所以做事困难重重。势单力薄、独木难支的他挽救不了明弘光政权的灭亡。后来,史可法在马士英等人的排挤下,自请到江都一带督师,以防御清军。在军中,史可法以身作则,跟士兵同甘共苦, 深受将士们的爱戴。不久,江北诸镇先后为清军占领,史可法退守扬州。清豫亲王多铎率兵围扬州, 多尔衮致书诱降,史可法致《复多尔衮书》严词拒绝。史可法坚定"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的信念,坚守孤城,血战十日。最后城破,史可法自杀未成,被清军所俘,史可法大骂清军, 最终为清军所杀。

扬州陷落后,明军残部与城中百姓继续与清兵巷战,清统治者痛恨扬州军民的拼死抵抗,妄图杀一儆百,下令屠城,大杀十天,几十万百姓惨遭屠杀, 繁华的扬州城成了一片废墟,这就是历史上的"扬州十日"。扬州是长江边上南北之冲的军事重镇,史可法是弘光政权中抗敌最坚决、威望最高的领导人物。扬州之役使弘光政权失去了扬州和史可法,弘光政权的灭亡也已成为定局。

史可法纪念馆

史可法死后第十二日,史德威回城寻找史可法的尸体。由于城内尸体太多,无从辨认,无果而返。由于史可法遗骸没有找到,因此有流言说史可法未死。后来,安徽、浙江先后有"假史可法名号" 起兵反清。史可法死后第二年, 史德威奉史可法衣冠葬于扬州天宁门外之梅花岭。南明隆武帝赐史可法谥"忠烈",史称"史忠烈公"。清乾隆时期,追谥忠正。现在那里有史可法纪念馆。墓台下两株银杏之间,竖立着高大的墓碑,上书"明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之墓"。墓冢后墙嵌四帧石刻梅花条屏及《重修梅花岭明史阁部祠墓记》《阁部史公像记》等碑刻。墓后两侧各有月洞门,上嵌"梅花岭"石额,门外就是著名的梅花岭土阜,岭上岭下遍植梅花,岁岁吐芳,犹如史可法精神流芳百世。踏上梅花岭,只见绿荫掩映中史公祠巍然而立,朱德元帅手书"史可法纪念馆"匾额浓墨正楷,雄健遒劲,使馆门建筑更显庄严肃穆。步入馆门,迎面飨堂廊柱上有清代诗人张尔为撰写的一副对联:"一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赞颂史可法忠贞为国、捐躯战场的高尚气节。这是对史可法一生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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