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贪污是亡国根源,为整治官场贪腐,朱元璋一道法令15万人被杀

在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时期,王朝更替不断,每一个王朝的覆灭,都与朝廷的腐败息息相关,社会在不断进步,新事物不将取代旧事物,朝代也一样,当一个王朝变得腐朽不堪,那么势必会有新的王朝来顶替,这是不变的真理,而一个王朝腐朽的根源,就开始于朝廷官员的贪污,历朝历代,官场不廉洁,官员一心贪污捞钱,不为百姓办实事,这就预示着国家即将走到尽头,一个贪腐成风的王朝,是不被人民所接受的,必定被历史淘汰。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明太祖朱元璋崛起于微末之间,在人生的早期,为了生存做过乞丐,当过和尚,经历了无数人间冷暖,见识了数不尽的官场黑暗,加上之前王朝的亡国教训,他深知官员贪污会造成怎样的结果。因此,朱元璋在开创大明王朝之后,对官场风气非常重视。

在中国王朝历史中,所有的朝代都进行过反贪污的行动,每个当权者都知道贪污的害处,明朝是是虽有朝代中反贪最严格的一个王朝,朱元璋是所有皇帝中反贪最坚决,手段最严厉的帝王。

明朝建立之初,中原大地异常萧条,国家局势十分紧张,尤其在朝廷中,由于朱元璋的高压政策,如果没有后台庇护,官员很难在官场生存下来,为了升官和自保,官员开始行贿受贿,贪污腐败自然应运而生。

为了整治官场风气,朱元璋颁布了异常残酷的镇压政策,对贪官的处罚力度堪称历史之最。根据《大明律》规定,官吏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

除此之外,为了震慑贪官,杜绝贪污,朱元璋制定《明大诰》,对于贪官处以诛族、凌迟、枭令等严刑,据记载,在他执政期间,明朝在反贪腐行动中一共斩杀了15万人,即使这样,依然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一直到如今,贪污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这个人类毒瘤始终无法根除,它整整跟随了中国历史几千年,是国家最威胁的敌人。最近几年,中国政府大力进行反贪污行动,清除国家蛀虫,努力打造一个清明的社会,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贪污之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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