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与邓颖超半个世纪相濡以沫,为防止家族搞特殊化定下“十条家规”

1949年周恩来当上共和国的总理,而且这个总理一当就是后半生。总理,可以说是共和国最大的官了,为了防止子弟们搞特殊化,搞腐化堕落那一套,为了不当“李自成”,周恩来为周家定下了严格的”十条家规“。

周恩来的“十条家规”分别是:

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

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

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

五、不许请客送礼;

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

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

八、生活要艰苦朴素;

九、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和邓颖超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结婚以来,相濡以沫半个世纪,周恩来和邓颖超不在一起的时候,常有书信往来。

在来往书信中,两人谈论的大部分是革命,字里行间也透露着对彼此的关爱和勉励。1951年的书信中,周恩来向妻子介绍自己在天津的行程,还分享看电影的观感。

周恩来和邓颖超共同生活半个多世纪,相濡以沫,从未违反过组织原则。他们婚后曾协商,两人可以在一个地方或一个机关工作,但不要在一个具体部门共事。几十年间,他们一直恪守着约定。

展览还展示了1976年周恩来逝世后,邓颖超在得知淮安县委准备整修周恩来故居的消息后,亲笔写给侄子侄媳并转淮安县委的信,信中写道:“……我作为周恩来同志的家属,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恳切地要求县委同志,立即停止修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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