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的首级为啥那么难拿?明朝皇帝御驾亲征才只砍了16个

编者按:爱好明代历史的读者们可能有这样一个印象,那就是明军面对蒙古人时的斩首数往往低得可怜。比如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御驾亲征,取得让蒙古人多年不敢深入的“应州大捷”。结果双方近十万大军打了一天,明军才斩首十六人,己方却伤五百六十三人、亡二十五人。显然,这伤亡数字怎么看怎么别扭。那么明军的斩首这么低,到底是明军太不能打?还是蒙古人太能打?又或者有什么其他原因呢?

▲图片源自美剧《马可波罗》剧照

自明太祖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之后,退回草原的蒙古人就与明帝国针锋相对,战多和少,两百余年可以说是打得有来有回。因此明代蒙古人的作战还是相当有特色和长处的。

▲图片源自美剧《马可波罗》剧照

众所周知,蒙古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那么骑马是必不可少的基本技能之一。借着游牧民族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畜牧优势,蒙古人是从不缺马的。因此,蒙古人从五六岁开始,男孩儿们就已经能学习骑马了,练习用的马鞍用木头制作,前后左右都有五六寸高的护架,这样即便是五六岁的小孩儿坐在中间也不用担心摔下来。再大一点到了十三岁,他们的马术基本上已经有所成就了,便开始学习骑射和步射。

▲孩子们练习时用的木头马鞍如图

射箭可谓是蒙古人的看家本领,由于蒙古全民皆兵,因此每家每户的男丁都会按财产多少、身份地位分为兵士和甲士两种阶层。兵士是最底层的普通男丁,为基层士兵;甲士则又分为普通甲士和青甲士,普通甲士比兵士地位高一些,青甲士则属于上等军人,一般担任军官头领或精锐士兵,而且青甲士家家都有盔甲,一般是用互市或走私买来的明朝铁器制造而成。

虽然阶级不同,但不管兵士甲士都要从小练习射箭,蒙古人的弓大多用桑榆木为体,贴黄牛角或黄羊角,箭簇大而阔,长2~4寸(6~12㎝),属于大弓重箭。蒙古各个部落中都有练兵场,称之为“投布鲁”,用来日常练习。除此之外每三年还有一次习武大会,各个部落优秀的兵士、甲士汇聚在一起比赛马术、骑射,比赛用的弓分为三等,分别是十分力、十六分力、二十四分力,一分力为八斤,即80、128、192斤不等。比赛时十六分力的弓拉开最多,但打仗则十分力弓用的最多,至于二十四分力的弓,基本上没几个人能用,蒙古人中有一个称号叫做“世界英雄”,就是用来形容能使用二十四分力的强大战士的。

除了射箭之外,蒙古人还要学习枪术和刀术,毕竟一支强大的骑兵光会骑射是不行的。蒙古人的枪术和刀术一般由部落中用枪刀功夫最好的老人集中教授,所使用的长枪基本上都是钩镰枪,刀就是普通腰刀。钩镰枪一般长六七尺,也就是2米多一点,可刺可砍,还能很便利的勾走战死同伴的尸体,因此在蒙古人中很风靡。

▲图片源自美剧《马可波罗》剧照

以上这些都属于基本的个人武艺,全部学习之后就要进行田猎训练,田猎可以说是中国最古老传统的练兵形式了,蒙古人在田猎中练习包围、诱敌、堵截、突破、急行、围歼、追踪等战术,并将他们熟练运用于战争之中。

蒙古人对明朝的战争基本上都是多个部落的联合行动,由地位最高的部落下达动员指令,派人持三尺挺杖到所属的各个部落中传达指令,约定某年莫月末日在某地集合,有不到者或者迟到者都会受到惩罚,各部落首领按约定到达后开始商讨入犯地点,达成一致后重新制定集结时间。

等到一切准备妥当后,蒙古大军杀牲祭旗、祁神拜天。由于明朝九边防线极其漫长,因此兵力都分散在各地,很多边墙甚至无人防守,因此到达明朝边境后,蒙古人会先派数百或数千人拿着工具从容挖掘边墙,然后大队人马一拥而入凭借高速机动力四散劫掠。而这个时候,明军往往来不及集结大部队,很多将领只能先带着本部士兵前往拦截,为后面军队集合争取时间,这种情况下蒙古人或派数十骑兵且战且退将明军引入伏击圈,或直接凭借优势兵力将明军包围慢慢消耗。

在与明军的交战中,蒙古人并非只以骑射为主。蒙古骑兵的编制与中原王朝不同,他们以三人为以小队,横向对敌。三人中中间是钩枪手,装备钩镰枪和弓箭,负责冲锋突刺以及勾走战死同伴;右边是骑射手,装备腰刀+弓箭,负责先期投射杀伤;左边是马刀手,装备腰刀+弓箭,在钩枪手冲破敌人阵线后,协助钩枪手跟进砍杀。如果明军人多,蒙古骑兵就会避免正面接触,用骑兵优势将明军包围后采用裹阵战术。

也就是蒙古骑兵以明军为中心,在环绕机动的过程中进行骑射杀伤。但蒙古人因为箭重,所以骑射距离并不远,一般在20~30步之间,最远不会超过五十步,有效距离在40米左右。虽然距离很近,明朝步兵在这个情况下也动弹不得,一旦阵型松动就会给蒙古骑兵可趁之机,只能默默坚持,因此古人说百骑可裹万众,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明军人少的话,蒙古骑兵就会直接凭借兵力、骑兵的双重优势对明军进行冲锋,在冲锋过程中钩枪骑兵双手持枪平举,倾斜前刺或者单臂夹枪冲刺;刀骑兵手臂与刀成直线前指,刀与马头平行;弓骑兵左手持弓右手撒放。

蒙古人的另一个战术特点就是极为重视战死者遗体。蒙古人入寇时一般会准备备用马匹,少的一人双马或三马,富裕的会一人五马甚至八马。在作战时还会对士兵进行编组,一般是三人一组,如果有一人战死或受伤坠马,其余空闲人要及时抢夺躯体以免被明军割掉脑袋。

这时候明军士兵也很难抢夺,以免在割脑袋时候被蒙古人趁机杀死,那就得不偿失了。而蒙古人抢到尸体后,就直接往多出的备用马匹上一扔,撒丫子就撩了,明军是追不上的,除非尸体自己掉下来,俗称“捡尸”。除了规定惩罚之外,还有物资奖励。如果你救了一个“台吉”贵族,那么回去之后就发达了,贵族会把自己的兵甲装备战马钱财拿出来任你挑(比如俺达儿子辛爱黄台吉曾被明军击中脑袋重伤坠马,被手下拼死救了回去)。救了普通人也不亏,被救的回去之后会把自己抢到的东西和家产拿出来跟恩人平分,如果抢回的是尸体,那就更爽了……

总之,强机动+严法规+高报酬,使得这套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而明军在获胜后一般只能捡来不及带走的和中途自己从马上掉下来的尸体割取首级,还要面对科道官严格的检验标准,因此自然不会有多少脑袋了。这也使得在历史记载上,往往明军苦战一天,却拿不到几个首级,其结果就是被言官各种黑,连明武宗的应州大捷也被记载得那么奇奇怪怪的。

参考资料:

萧大亨《北虏风俗》

罗布桑却丹《蒙古风俗鉴》

本文系冷兵器研究所原创稿件。主编原廓、作者黑云,任何媒体或者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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