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背刺“尽忠报国”的多种版本
南宋抗金民族英雄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字,昭示爱国心迹,历来为人称道。此事见于正史。《宋史·岳飞传》:当岳飞入狱之初,秦桧等密议让何铸审讯。岳飞义正词严,力陈抗金军功,爱国何罪之有?并当着何面“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入肤里”。浩然正气,令何铸汗颜词穷。《宋史》对岳飞背部的刺字系何人所为,未作交待,使民间传闻竟有多种版本,成为未解之谜。
清人钱汝雯《宋岳鄂王年谱》卷一云:“靖康初始见宋高宗,母涅其背‘尽忠报国’。“是说岳飞背上的四个字系“母刺”所为。据考钱氏撰此年谱,取材于《唐门岳氏宗谱》,此谱成书较晚,材料来源庞杂,不足为凭。
《宋史·何铸传》审问岳飞的史事,与岳飞本传记载大同小异,惟着意点明一笔,说岳飞背上四字乃“旧刺”也。按此线索查可知这“旧刺”实是“旧制”所为。
宋代的“刺字为兵”制度
要弄清此事的原委,必须解读宋代的兵制有无“刺字为兵”的制度。
宋代兵制承袭唐和五代府兵制,但更偏重募兵制,募兵入伍,脸部刺字,是为入籍标志,亦防止兵丁开小差逃跑。
北宋中期,西夏李元昊反叛,西北边地吃紧,朝廷调遣“东兵”(京都禁军)赴陕西,但东兵一向养尊处优,武备松驰,毫无战斗力。在这个紧要关头,陕西边关大史夏竦先后征招陕籍兵丁应急固边。开始征兵文告写明“守护乡里”,“必不刺字充正字”云云。但所招募新兵入伍后,却一律被面部刺字,编为正规军开赴边关去打仗。新兵和其家人最怕背井离乡远戍,亦不愿“刺字永充军籍”,殃及子孙世代为兵。后来范仲淹任“环庆路拒西夏招讨使”主陕边务,他体恤民情,所招募的兵勇只刺字于手背或手臂上,再不“黥面”为记了。朝廷定死制度,边关大吏灵活运用,收到较好的募兵效果。后来宋朝对西夏抚和罢兵之后,独范仲淹管辖的“环庆路”的士兵未黥面“得复为民”,子孙未“承袭军籍”。
南宋人牛弁《曲洧旧闻》也说:“艺祖(即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刺字以为兵。”此记载可补正史之不足,说明宋代募兵制是要刺字为记的。刺字所用材料,据古书零星记载,一般是取“松烟墨”,入管针(类似于管状针头)画字于身,直刺肌肤,涂以药酒即成。所刺文字最初是军队编号,如武德军、厢军、陕军等,稍后亦可刺吉语、警策语为记的,这是制度使然。
岳飞背上刺字乃制度使然
岳飞久怀报国之志,曾三次从军抗金杀敌。他于宣和四年(1122年)19岁时于河北真定(今正定)第一次应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约是此时所为,因为北宋末年“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贯彻执行。岳飞所以在背部刺“尽忠报国”四字明志,首先不刺字不可为兵这是定制。其次是当时招募的兵丁不外是游民、饥民和所谓的草寇;这些人入军籍后有了吃穿来源,对于安定社会,补充兵源一举两得。
宋代有谣谚云:“好铁不打钉,好儿不当兵。”正是这个原因,“刺字于面”的士兵为当时社会所歧视,是一种下贱的职业—这已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在这种背景下,岳飞既要当兵报效国家,又不能违反“刺字”入军籍的制度。因此,他选择“尽忠报国”四字刺于背部明志,是符合当时募兵制度实际情形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