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8月29日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

1842年,英国侵略军先后攻占吴淞、上海、镇江后,于8月初将军舰开到南京江面,并把炮口对准南京城。腐败的清政府公开违背广大人民坚决抗敌的愿望,向侵略者屈膝投降。道光皇帝派耆英为钦差大臣和伊里布同去浙江前线,就关于结束鸦片战争问题向英国侵略者试探投降的条件,当时英军兵临南京城下,耆英赶忙来到南京,没有经过一次正式谈判,就全部承认了侵略者提出的“议和条件”。1842年8月29日,在英国军舰“汉华丽”号上,耆英、伊里布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宁条约》。江宁就是现在的南京,所以《江宁条约》也称《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共有十三款,主要有以下几点:(1)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自此以后,香港就成为英国在远东的军事和商业基地。)(2)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在这些通商口岸里,英人可以自由居住,英国可以派驻领事等官。(这样,封建中国的门户就被打开了。)(3)中国赔偿鸦片烟费6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商欠300万银元,共2100万银元。(这是对中国人民无耻的掠夺。)(4)英国进出口货物纳税,“均宜秉公认定则例”。(就是说,中国抽收进出口货物的税率,都要与英国共同商议,中国没有权力自己确定,这就是协定关税的开始。英国资产阶级根据这项特权,把大批商品运到中国来,控制中国市场,使中国海关丧失了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5)英国商人在各口岸可以自由和中国商人交易,不加任何限制。(从此英国商人可以自由地和中国商人接触,选择和培养他们的代理人。)

道光23年,即1843年,英国政府又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也称《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其中除了具体地规定《南京条约》的一些细则外,还增加了一些新条款,如英国人在中国犯罪,不受中国法律制裁;任何侵略者在中国获得特权,英国也同样可以享受等等。

《南京条约》签订以后,美、法先后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从此后,各帝国主义国家纷纷效尤,通过各种手段,强迫中国订立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就象套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枷锁,而《南京条约》就是套在中国人民头上的第一具枷锁。《南京条约》的签订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共中央决定全体党员加入国民党

1922年8月29日,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举行特别会议,讨论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问题。这次会议是根据马林的提议召开的。参加会议的有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马林和翻译张太雷也出席了会议。马林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七月决议”和“八月指示”,主张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建立国共统一战线。李大钊同意马林的意见,张国焘坚决反对;陈独秀开始不同意,后表示服从国际决议,但要以取消加入国民党时打手模和宣誓服从孙中山的做法为条件。

会议经过讨论,多数人尊重共产国际的指示,接受了加入国民党的主张。会议决定劝说全体党员加入国民党。

会后,李大钊到上海。孙中山对李大钊十分尊敬,邀请他加入国民党。李大钊表示自己是第三国际的一个党员,孙中山说: “这不打紧,你尽管一面做第三国际的党员,一面加入本党帮助我。”李大钊由张继介绍、孙中山主盟,最先加入了国民党。接着陈独秀、蔡和森、张国焘等一批共产党人以个人身份陆续加入国民党。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

主要内容是:一、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相结合。二、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四、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作准备。9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的社论。此后,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公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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