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是日本侵华的最大受害国,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图为中国政府有关人员验证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的尸骨。
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死刑110件,其中包括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谷寿夫和屠杀中国平民300余人的刽子手田中军吉、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图为检察官陈光虞等率同工作人员在各处检验南京大屠杀中受难同胞的尸骨。
日本战犯被押赴刑场
1947年6月17日,在上海军事法庭被判死刑的侵华日军江阴宪兵队军曹下田次郎和常熟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在游街示众后被押赴刑场。
战犯谷寿夫接受公审
战犯谷寿夫被押赴刑场
战犯谷寿夫被处决
战犯田中军吉所在部队在南京屠杀了400多被俘的中国士兵。
战犯田中军吉
战犯向井敏明(左)、野田毅(中)、田中军吉(中)受到中国法庭的审判。
头号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在受审。
自杀未遂的东条英机。
甲级战犯广田弘毅
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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