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的五十余年间,正如五代之名所示,有过五回革命。此外,还有一个王朝内部发生过三次非正常的帝位继承,这个时代真是革命不断。换言之,天子地位极不稳定,原因是天子与军队的力量不均衡。五代的华北军队中,北方游牧民族出身的军人很多,但和古代日耳曼人一样,他们也保留着浓厚的共和思想,认为君主不应代代继承,而是每次更换时进行推选。因此,与罗马王政末期的君主自日耳曼军队中推选一样,五代的军人皇帝亦多由军队内部的舆论动向决定。但从中国传统的立场而言,这是革命,也是篡夺。
太祖死后,天子之位远离太祖的子孙,落入其弟太宗之手,不难看出五代遗风犹存。从中国的传统来说,太宗即位绝非正当,他能顺利即位是因为军队并无异动,反而善意保护。但之后太宗传位给真宗,太宗对后继者的决定权获得了上下承认,完全是以中国传统的继承形式进行。这种形式一旦确定,之后北宋一百七十年、南宋一百五十年,总共三百二十年间,对于天子的继承形式就毫无疑问了。宋朝一度呈现出中国史上未见前例的高度安定的局面,这可视为天子独裁权确立的结果。
宋太宗
宋代政府的统治形态在太祖、太宗两代已定下基础,基本方针不外乎是分割统治。首先,迄今为止作为革命原动力的禁军之团结必须打破。因此,太祖将之分割为三个系统,设置三名最高指挥官,即都指挥使,其权限绝对平等,直属天子。而且这三名都指挥使只是单纯的部队长官,并不参与作战计划。相当于总参谋部的是枢密院,正职枢密使、副职枢密副使,大率由文官担任。甚至出征之际的总指挥官,也多从文官中临时选拔。平时禁军奉命驻守地方要塞,当时仍置于经略安抚使指挥下,而这也是文官。一言以蔽之,军人最高到部队长官即止,几乎不许再晋升,通常由文官在上面制约。如此一来,军人自然无法动念发起革命,但同时也理所当然地导致士气消沉,出征时缺乏斗志。因此宋军每与外敌交战,多遭败北。
宋太祖
在行政方面,宋朝天子也实行分割统治。在地区划分上,全国分作二十余路,路以下设州,为地方政治的核心。其中特别重要的地方称作“府”,府的数量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州以下有县,相当于州的派出机构。宋代以后,中国的行政特色在于,所有的行政机关末端都有胥吏负责具体事务。胥吏的起源可溯至六朝时代,而确立其固定地位则可以说始于宋代。胥吏形式上受政府任命,实际则是寄生于官府的业务承包者,不拿政府俸禄,每次完成事务后从人民那里征收手续费。他们就像活打字机,并无裁决权。拥有裁决权的,是中央政府指派的文官,重要职位皆为科举出身的官僚所占据。
地方政治末端的县,有胥吏数百名,其上有以知县为首的数名文官。知县的主要工作是征收租税与裁决案件,但断案权限极受约束,最高量刑权只有杖一百而已,重要案件悉数送呈州级政府。州衙门亦有许多胥吏,其上有数名知州为首的文官。知州断案虽有死刑判决权,但实施还需通过路一级的提点刑狱呈报中央政府,经再审、三审,获准后方可执行。州级政府内还任命有相当于知州副官的通判,但并非知州下属,而与知州同样直属于天子。因此名义上知州虽是地方政府的长官,其实并无相应的实权。这与日本江户时代封建制之下,一百万石的大名都对领内人民拥有全部生杀予夺的权力相比,实在大有差别。宋代政治一如此处所示,是一种没有长官的政治。
日本江户时代
至于最大行政区划的路,连名义长官都没有了。掌管经济的转运使、掌管司法的提点刑狱,各按职务监督下属的州。掌管军事的经略安抚使,兼任路中最重要的州或府的知州或知府。这三者都不是路的最高长官,只是监督州的官员而已,称为监司。中央政府的最高机关为中书与枢密院,中书乃宰相之府,设同平章事与参知政事,一般皆为多名。国家最高政策的决定由天子主持,并召同平章事与参知政事集议。有时枢密使与枢密副使也会参加,在此情况下,最后决定仍由天子作出,不许其他任何人专断。因此虽是宰相府,却是没有长官的办公机构,对天下政治的重要事项予以决断,是天子一人的权力,亦是其责任。宋代的中央官职在第六代神宗时有大改革,虽然恢复了许多唐代官名,但办公处不设长官这一根本精神却无变化。
民间宰相府
总之,宋代的政治机构,建立在军人易革命、文官易渎职这一基本认识之上,重点是防止弊害。在此制度下,不论军人还是政治家,都无法指望创下超群的功绩。南宋朱子批评北宋政治,称其尽多议论而少实绩。然而,就允许言论自由这点而言,我们也应承认宋代社会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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