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为什么要接受生不如死的腐刑?

历史上生不如死的刑罚是腐刑。而受刑的人是写《史记》的司马迁。司马迁因为为李广之孙李陵投降匈奴之事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直接宣判了死刑,

当时被判死刑的犯人有两种方法可以免死,第一种是用五十万钱来赎罪,第二种是接受腐刑。

司马迁当时哪里筹得那么多钱,拿钱赎罪这条路显然走不通,那么,留给司马迁的便只有两种选择了,第一种是接受死刑,第二种是接受腐刑。死刑是一了百了,人死了万事皆空。腐刑则一种痛苦,人活着生不如死。

腐刑也叫宫刑,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男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让人无法再生育,有如腐木不再生果实。接受这种刑法的人,畏冷怕风,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因此在施刑的牢房当中必须保暖,就好像民间养蚕的屋子那样,因此,受腐刑也叫下蚕室。

对于,司马迁来说,他要想活命只有选择腐刑了。在当时那个封建社会里,常人是不会看不起受过腐刑的人的,他们觉得这种刑法并没有什么难为情的。而司马迁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男人,男人就应该保持男人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任何器官;同时,他觉得自己勤学苦读多年,是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就应该保持知识分子的骨气,要活得有尊严。

他认为人有十等:第一等的人是不能让祖先受辱,第二等的人是不能让自己受辱,第三等的人是不能让别人用卑鄙的脸色受辱,第四等的人是不能让别人的脏话受辱,第五等的人是不能向人下跪叩头求饶受辱,第六等的人是不能穿着囚衣受辱,第七等的人是不能被戴上刑具严刑拷打受辱,第八等的人是不能被剃去头发和脖子绑着铁锁受辱,第九等的人是不能被打断四肢的受辱,第十等的人是不能遭到腐刑受辱。

司马迁认为,第十等的遭到腐刑受辱是最下贱的,是人最大的耻辱。因此,在自己没钱赎罪后,又不愿接受腐刑,甚至有过自杀的冲动。

“我死了,《史记》就永远完不成了,我有何面目去见九泉之下的爹爹。”司马迁经过痛苦的挣扎后,觉得自己放弃长久以来所追求的理想和爹爹临终前的嘱托,现在不能死,必然活下来,哪怕受再多的委屈,哪怕下贱到了尘埃里去了。

司马迁终于鼓足勇气向狱官申请接受腐刑,以免除死刑。

随后,他含着泪接受了腐刑,历史会记住他这一屈辱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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