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早在隋朝就已经有了,但是却经过了几百年之后才开始实行地方录取,做出这个改变的原因是因为曾经让世人震惊的一场血腥案件。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是1397年。
按照当时朝代的考试的规定,皇帝要任命两位考官,一正一副。所以这次也不例外,都是皇帝钦点的两个考官。其中一个是刘三吾,他是翰林院的一位学士,官居正五品,而且已经处于很高的年龄了,另一位则是白信蹈。
他们二人接受人任命以后,他们对此十分重视,不敢有一丝的懈怠。最初的考试开始了,他们从考试的题目,批改试卷到录取都兢兢业业不敢有一丝马虎,一切都按照原定的计划发展。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完成了批改试卷,而且也张贴了录取名单。在这次考试中一共有52名考生被录取,在他们之中第一名是一位名叫宋琮的人。
按照当时科举制度的规定,通过会试的人都会有资格参加最高级别的考试,那就是殿试。由皇帝当任主考官,当面出题,考生根据题目来作答,最后录取的结果也由皇上来定。但是这个考试和其他考试的性质不同,所有参加这个考试的人都会被录取。
最后,皇帝将参加这次考试的考生名字公布出来,其中包括状元,榜眼,探花,还有二甲,三甲这些人的名子和信息,被写在黄色的榜单上。但是当大家都觉得尘埃落定的时候,变故却出现了。原来在这份榜单之中缺少了一位北方人,而这也是在52人中唯一的一个北方人,一时间舆论纷纷降临,说这次的主考官是南方人因此他拒绝录取北方人。越来越多的北方的考生聚集起来,他们组成了一个队伍。然后他们来到了礼部门口。然后在门前抗议,举报主考官舞弊,很快,消息就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皇帝对此事十分上心,开始组建调查组来调查这件事情。这个调查组开始将这次会试的试卷反复查看,而且还找来那些没有上榜考生的试卷,经过多日辛苦工作后,他们完成了调查工作,然后向皇上禀告他们查阅的结果,结果证明主考官是公正的,不存在任何作弊行为。
这个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北方考生更加愤怒,他们又再次举报这个调查组有问题,皇帝担心这个抗议继续进行下去的话,会影响北方的稳定。于是命令主考官有录取了多位北方考生,之后,皇帝认为没有必要再查下去, 他直接交主考官和其他有关的官员直接抓了起来,立罪。
根据事实的记载,皇帝将这几位有关的官员都定了死罪,其中因为主考官已经是85岁的高龄了,所以皇帝特许,死罪可免单活罪难逃,所以最后贬他去守卫边疆,但是身居高龄的他,年老体迈,经不起颠簸,所以只能走路赶往边疆,这对一位已有80岁高龄的人来说,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但是最后他也平安到达了,在待了几年之后就被赦免回来。
但是这件事情的其他相关人的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他们被判以凌迟处死,这件事情造成了很血腥的后果。
这也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是因为科举,造成了多人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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