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励志社”,原来你办过首届集体婚礼!

民国南京首届集体婚礼在钟山宾馆

紫金山记者从南京档案馆了解到,早在1935年,南京就举行了当时最有新意、最时尚的一场婚礼,只不过,这场婚礼的主角不是一对新人,而是三十三对。

民国时期的新人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举行婚礼呢?是花轿娶亲,院内搭棚摆流水席,新人穿红戴绿的旧时民俗婚礼;或是辛亥革命后逐渐兴起的文明婚礼:戒指为定,大媒作证,结婚书盖定的“郎才女貌两情愿”?

显然,文明婚礼更合新人的胃口。南京市档案馆的档案资料显示,1935年4月3日,响应宋美龄等人的倡导,上海市政府主办了第一届集体结婚,有57对新婚夫妇参加,整场婚礼既庄重让人铭记,又不浪费时间金钱,大受好评。

根据南京市档案馆内资料显示,南京市社会局随之作出反应,要求举办“第一届新生活集团结婚”活动。很快,社会局定于1935年8月10日举行南京第一届集体婚礼,当年6月20日开始办理结婚人登记,截止日期为当年7月10日。

记者在南京市档案馆的馆藏档案中看到,为了成功地办好这场首届集团婚礼,当时的南京社会局做了周密、细致的部署,包括对参加者身份审核(结婚人姓名、籍贯、年龄、职业、家庭状况以及结婚是否征得家长同意、介绍人与结婚人之关系)、服装规定(具体到穿什么鞋,留什么发型)到结婚证书的设计(面向社会征集)、收费多少(缴洋二十元)、场地安排(励志社)、证婚人(时任南京市社会局局长陈剑如)等等。万事俱备后,当年8月10日,“首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便在南京励志社,也就是今天的钟山宾馆成功上演。

豪华婚礼太多,所以倡导“简婚”

为什么要举行集团婚礼呢根据档案显示,是因为当时“豪华婚礼”太多,所以南京开始倡导“简婚”。

1934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发起了以礼仪廉耻为准则的新生活运动,其中的重要一项是革除旧俗,鼎新风纪。集团婚礼是国民政府倡导的新生活运动的一部分,也是近现代中国新式婚仪潮流的一部分。

南京市社会局响应新生活运动的倡导,在1935年提出举行南京首届集团婚礼,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倡节俭,改良社会风气。社会局提请举办新式婚礼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本京人口已增至九十余万,生活程度日渐提高,而婚嫁仪式,已日趋奢华,为推行新运,提倡节俭起见,对于集团结婚,实有举行之必要。”

在档案馆的一份卷宗里,记者看到了南京市政府当时专门颁布的《南京特别市集团结婚办法》,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举办集团结婚旨在改良社会风俗,提倡简约。同时在第五条规定中再一次强调结婚的双方宴请宾客不得过于事铺张。

当时的集团婚礼是政府行为,南京特别市财政局每次都会拨付专门的经费保障集团婚礼的顺利举行。在南京市档案馆里,记者看到一份社会局向南京特别市财政局申请下拨首都第一届集团婚礼经费的报告,其中经费总额为1273.06元。这个经费确实节省了很多,达到了政府举办集团婚礼的目的。

政府出钱办婚礼,而新人只要缴纳20元大洋就可以报名参加集团婚礼。集团婚礼既庄重有纪念意义,而且节约费用,不用结婚双方家长操持婚礼事宜,所以很受老百姓的欢迎,符合条件的新人都积极响应报名参加。第一次首都集团婚礼,短短的时间内,就有33对新人报名。

来源:紫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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