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的省级行政区分六种,你原来属于哪个“省”?

省级行政区,即“一级行政区”,是指直属于中央政府管辖的最高级别行政区,因我国自元朝开始就施行“行省制度”,大部分的一级行政区为省,在我国又被称为“省级行政区”。

我国历代一级行政区均有所变化,自秦之“郡”,汉之“州”,唐之“道”,宋之“路”,元时施行“行省制度”,并最终影响了明、清、民国及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为适应当时全国刚解放的特殊形势,在全国划分为六个大区,但其主要为军事政区为主,六个大区共辖六种共五十个“省级行政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了,但当时全国并没有全部解放,刚解放或者为解放地区仍沿用原来行政区划。至1949年底,全国共分为六种五十个省级行政区,这六种五十个省级行政区分别为30省、12直辖市、1自治区、5行署区、1地方、1地区,你原来属于哪一类哪一个“省级行政区”呢?

1949年底,省级行政区中的30个省分别为河北省(保定)、山西省(太原)、平原省(新乡)、绥远省(归绥)、察哈尔省(张家口)、热河省(承德)、辽东省(安东)、辽西省(锦州)、吉林省(吉林)、松江省(哈尔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陕西省(西安)、宁夏省(银川)、新疆省(迪化)、甘肃省(兰州)、青海省(西宁)、山东省(济南)、浙江省(杭州)、福建省(福州)、台湾省(台北)、江西省(南昌)、河南省(开封)、湖北省(武汉)、湖南省(长沙)、广东省(广州)、广西省(南宁)、四川省(成都)、贵州省(贵阳)、云南省(昆明)、西康省(康定)。

12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西安市、上海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

1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5行署区:旅大行署区(大连市)、苏北行署区(扬州市)、苏南行署区(无锡市)、皖北行署区(合肥市)、皖南行署区(芜湖市)。

1地方:西藏地方。1地区:昌都地区。

1949年底,成都刚刚解放,实际上四川省当时并没有成立,四川解放后直接分为了四个行署区,即川东行署区(北碚市)、川西行署区(成都市)、川北行署区(南充)、川南行署区(泸州),1950年全国共9个行署区,至1952年底行署区这一“省级行政区”全部撤销,其中旅大行署区改设为直辖市旅大市,苏北、苏南行署区及南京市合设为江苏省,皖南、皖北合并为安徽省,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四大行署区合并为四川省。

1955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昌都地区划归其管辖,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地方”“地区”这一“省级行政区”成为历史。经过一系列的区划调整,1965年全国共29个省级行政区22个省,5个自治区及2直辖市。

现在,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分四种三十四个,分别为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及2个特别行政区,建国初的行署区、地方、地区已经成为历史,而香港、澳门回归后新增了特别行政区这一省级行政区。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