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帝王的女儿从战国开始都称公主,到了汉朝,又明确规定皇帝的姊妹称为长公主,皇帝的姑姑称大长公主,以后历朝相沿。清朝,清太祖努尔哈赤初起时诸女都称“格格”。崇德元年(1636年Q四月,“五宫”(中宫、东宫,西宫、次东宫、次西宫)并建,宫制度初步确立,清太宗皇太极宜布:皇帝之女,中宫所出者封“固伦公主”,品级相当于亲王;妃、嫔所出者及中宫抚养宗案女下嫁者,均封“和硕公主”,品级相当于郡王。所谓固伦、和硕,只表示公主的等级,并不是公主封号。公主的封号,需届时由礼部奏请,皇帝亲自钦定。例如,康照帝第三女,初封和硕梁宪公主,“荣宪”为封号。
乾隆以前,公主的封号加在和硕或固伦与公主之间,如前述和硬荣宪公主。从嘉庆朝开始,公主的封号改冠于前,例如,嘉庆帝第三女”庄敬和硕公主”、第国女“庄静固伦公主”,封号“庄敬”、“庄静”均列于前。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的谕旨更明确规定:以后书写固伦、和硕公主等称,著将固伦、和预字样与公主二字相连书写,不得以固伦等字样写在封号之前。钦此。”此后,奏书文移的书写格式也就划一了。
清朝除皇帝之女称公主之外,亲王以下诸女,均封为格格。格格品级分五等,“日郡主、日县主,日郡君、日县君、日乡君”。格格品级的划分是亲王之女,封和格,其中福营所生者,品为部主(与那王晋同)侧福普所生者降二等,品级为师(与贝子夫人同);王之女,封东罗格格,其中端福所牛者,品级为县主(与员勒夫人同),侧福晋所生者也降二等品级为县君(与镇国公夫人同);贝勒之女,也封为多罗格格,其中正室所牛者,品级为郡君(与员子夫人同),侧室所生者降二等,品级为乡君(与镇国将军夫人同);贝子之女,其中正室所生者封同由格格,品级为县君(与镇国公夫人同),侧室所生者称宗女,不投封,只给五品体;人八分镇国公和辅国公之女,其正室所生者仅封格格,品级为乡君(与镇国将军夫人同),侧室所生者也不授封,只给六品体;不人八分公以下各公及将军之女既不投封,也不给俸。
此外,历代皇女下嫁,其都称马,而清朝改称“额留”,“凡额射之品级,各视其公主、格格之等以为差”公主被指婚后,开始议定额射品级先由礼部根据公主的等级奏请,热后由带自饮定,固伦公主下绿,其封为固伦额,品级与固由提子相同;和横公主下嫁,其额轴封和硫额,品级与镇同公相同。
公主下嫁以后,所生几子的品级,原来没有统一规定,隆四十年(175年)正月帮三日是其了公主所生之子,未经定例赏给品级,此内如下嫁蒙古王公之公主等所生之子,本各有应得品级,无南另为办理。至在京公主所生之子,若不授以品级,于体制殊未允协。嗣后在京公主所生之子,至十三岁时,如是固伦公主所生,即给予伊父固伦额品级:和碳公主所生,即给子伊父和硫额品级,著为例,此后,公主之子的品级问题,才算有了明确规定。
清朝从清太祖初起,中经清太宗崇德改元和世祖顺治人关,直到文宗成丰帝为止,先后有九位皇帝,共生得八十六个皇女;此外,宫中又抚养亲王、郡王、贝勒之女十二个,共计九十八个。成丰以后的同治和光绪两帝均无子女,末代皇帝宜统三岁登基,五岁逊位,更无子女可言。所以,威半以前各个皇女授封、下嫁的情况,是认识和了解清代公主问题的主要对象和重要依据。
清朝诸多公主中,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女下嫁吴尔古代、图尔格、伊拉喀和太宗皇太极之女下嫁索尔哈的这四位公主,由于材料不足,属情况不明者;另外,终身没有得到封号的有三十九位公主(其中有三十三位均是幼年早殇)。这样,在余下的五十五位公主中,封固伦公主的二十七位(包括后来追封的),封和预公主的二十六位,给县君品级和乡君品级的各一位,这就是清朝公主授封的基本情况。
根据清朝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各位公主投封情况,能明显看到这样个持点:1636年索德改元以前,包括后金政权时期,公主的等级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改元以后,虽然明确规定中宫所出的皇女,一律封固伦公主妃嫔所出之女和宫中抚养亲、郡王之女,下嫁后均封和硕公主,但是,实际情况并不都如此,“然开国初,有皇女仅得县君、乡君者”,如清太宗皇太极的第十女,庶妃纳喇氏生,顺治八年八月下嫁辉塞时,仅得封县君品级;皇大十二女,庶妃(姓氏不详)生,同年下嫁头等待卫班弟时,也只得封乡程品级。她们都没有得到应得的和硕公主品级。
“康熙以后,有妃嫔若诸王女封固伦公主者”“也大有人在。如脱隆帝的第十女和孝公主,成丰帝的独生女荣安公主和宫中抚养恭亲王奕沂的长女荣寿公主等,她们都不是中宫皇后所生,本应遵照制度规定封为和硬公主,但是,实际上她们都被封为固伦公主了。而康熙帝的第三女荣宪公主、第六女格公主、第十女纯公主及宫中抚养恭亲王常宁的长女纯格公主;嘉庆帝的第九女慧擦公主;道中光帝的第九女寿庄公主等,她们也都不是中宫皇后所生,并且都是初封和各种原因均晋封或追封为固伦公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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