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长乐父子拯救了无数人

陈振龙——引进金薯第一人

作者:陈家营

陈振龙,九都青桥村巷口人。明万历元年(1573)生于仕宦之家。后寄居省城南关外达道铺。自幼勤奋好学,20岁举生员。移居省城后,弃儒经商。后别乡离井,在吕宋经商期间,仍钟情故土,怀念父老乡亲。童年时,目睹家乡十年九旱,田园绝收,民不聊生,此时仍记忆犹新。因此,他也在吕宋发现“朱薯被野,生熟可食”,被当局视为国宝,便决心引种,以造福桑梓。他在商务之余潜心学习栽培技术。

当时,统治吕宋的西班牙殖民地民者对薯种苗严禁出口,关卡检查甚严。他暗地购买薯藤,想方设法带回家乡。第一次装在箱篓之中,被查禁。第二次装在抬货物的竹杠内,又无法带出。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又暗地购买薯藤,秘密装于竹筒之中,用绳子系于船舷浮在海水上,终于避过道道关卡,经过七天七夜航行,于农历五月下旬安全抵达福州。六月初一,由其子邑庠生陈经纶向福建巡抚金学曾禀述番薯有“六益八利”、“功同五谷”,请求官府大力推广栽种。巡抚金学曾意试种。

陈振龙父子在福州本屋后门“纱帽池”(今台江达道)边隙地试种。“不及四个月,启土开掘,子母钩连,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枣,食可充饥”。十一月,陈经纶将薯呈验,巡抚金学曾批示:“准饬谷属。依法栽种。”万历二十二年,岁饥,金学曾饬令推广,“教民种之,赖以度荒”。由于巡抚金学曾认真推广,福州各地群众普遍栽种,为抗灾度荒做了一件大好事,因而广大人民把番薯名为“金薯”。

番薯在福州试种成功后,很快就推广到全省各地,渐及杭州、南昌、武昌、等各地。明末,农家徐光启也总结了番薯“三十胜”,因而,进一步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推广种植。清康熙间,陈振龙四世孙以柱带往浙江鄞县种植,大有成效。乾隆十四年(1749),陈振龙五世孙闽县贡生陈世元经商华北,又将番薯生产经验推广至山东㬵州。乾隆二十一年,河南、河北等地也开始栽培了。乾隆皇帝于甲午年(1786)向全国下了“广栽番薯以为救荒之备”的诏书。从此,神州各地更加广泛种植,成为我国的重要要粮食作物。

陈振龙家乡长乐,不但引种种番薯最早,而且生产、栽培、加工历史悠久。清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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