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为钗副,推断薛宝钗再嫁贾雨村?

第五回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见到袭人的判词是: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可见袭人是再嫁了一个优伶,这个优伶就是“琪官”,又名“蒋玉菡”。

二十八回,宝玉与蒋玉菡吃酒时出席说话,蒋因说了“花气袭人知昼暖”的诗句,向宝五赔不是。宝玉给了他一个玉玦扇坠,蒋玉菡遂赠了宝玉一条大红汗巾:

“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为了回报,宝玉将自己的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赠于琪官。但情急之下,却忘了松花汗巾乃袭人之物。回到家,袭人问起,宝玉失悔,不好意思,夜里偷偷将大红汗巾系在袭人腰上。甲戌本有批语云:

“茜香罗暗系于袭人腰中,系伏线之文。”

可见袭人最后再嫁,嫁给了琪官。

既然“袭为钗副”,袭人“再嫁”,那么宝钗也必“再嫁”。 当然,宝钗再嫁,与宝玉对其无情有很大关系。《红楼梦十二支·终身误》云: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可见与宝玉成婚后,因宝玉一心全在逝去的黛玉身上,钗、玉之间只不过彬彬有礼,并无甚夫妻情感可言。

二十八回,元妃所赐东西,独宝钗与宝玉一样,黛玉动了疑心,道:

“‘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宝玉见他提出‘金玉’二字来,不觉心动疑猜,便说道:‘除了别人说什么金什么玉,我心里要有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

宝玉恐怕黛玉不明白,更进一步说道:

“我心里的事也很难对你说,日后自然明白。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人就是妹妹了,要有第五个人,我也说个誓。”

第三十二回,宝玉当着别人的面,公开赞扬林黛玉不说“混帐话”,即不劝他读书作官,走仕途经济之道。

三十六回,宝玉午睡,宝钗来到怡红院,见袭人正守着宝玉绣花,后袭人有事出去,宝钗就坐在了袭人的位置上,忽听宝玉在梦中骂道:

“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不管宝玉说的是“真梦话”,还是“假梦话”,他潜意识里,对“金玉之论”是反对的,他心里面,只愿与黛玉一人厮守终生。

当然,宝玉对宝钗也未必没动过心。如二十八回,就看着宝钗的酥臂,瞧呆了。但这不过是浅层次的、生理性的艳羡,谈不上很深的感情。所以黛玉死后,宝玉就有“世人莫忍为之毒”,先是遣走了袭人,而后又抛弃了宝钗。

从抽象的意义上讲,“金玉姻缘”与“木石姻缘”象征着人类所具有的两种最基本的婚姻价值取向。木石姻缘是先天的,而金玉姻缘,则是后天的;木石姻缘是以情感为基础的,故有“还泪”之说,金玉姻缘则是以物质为基础的,故有“金玉”之论;木石姻缘常常以悲剧结局,但却给人心中以恒久的温馨;金玉姻缘虽常以喜剧收尾,但在微笑的背后却潜藏着巨大的悲凉;木石姻缘,貌似失去,却是真正的得到;金玉姻缘,貌似得到,却是真正的失去。

宝玉如此对待宝钗,本来就心冷的宝钗当不会对宝玉有什么太多的情感。

如此端庄贤淑的宝钗也要再嫁,实在是对封建社会礼法的一个最大讽刺;“艳冠群芳”的宝钗下嫁给贾雨村,同时也宣告了作者的理想世界大观园终究不过是一个“太虚幻境”。这个冷酷的事实雄辩地证明了,在一个整体肮脏的社会中,要想保持一块净土是不可能的。只有整个社会变得文明而人道,大观园才有可能存在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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