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时期,张释之 官至 廷尉。一次文帝出行,一个人从桥下冲出来,惊动了皇帝的马,好在没有出大事。但是,文帝很生气,后果非常严重。按明文法律,要罚金四两。但是文帝觉得要加重惩罚,张释之说:按律法规定就是罚四两金,不能随意加重处罚,否则无法取信于民。文帝,觉得言之有理,逐罢!(kz: 历史上 为什么有 文景之治?因为,有优秀的大臣和开化的老大啊!)
后来,有人偷了高祖庙里的一个玉环,文帝暴怒。小偷被抓到,张按律法斩首。但是文帝还是不过瘾,说应该灭九族,对张不满!张释之脱下官帽说:按法律就是斩首就够了呀!如果要灭九族,那么将来有人偷了长陵的土(更严重),我该怎么治罪?后来,文帝问了太后,还是采纳了张释之的判决。
结论:
法制首先要排除:人的情绪化,主观化和权威化。同时,不断完善和调整法律体系和法律细则。
企业管理人员一定要想想,你是不是 情绪化 主观化和权威化了?那么国家管理呢......
注解:
长陵:刘邦和吕后合葬募。
廷尉:副国级官员 公安+检察院+国务院礼宾司
文帝:刘恒 高祖 刘邦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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