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风筝》这部剧。这部剧的主人公,不是人,而是一个空具人形的魔鬼,是撒旦。
法国的罗兰夫人说过两句话,我非常喜欢。第一句是“我认识的人越多,我越喜欢狗。”第二句是“ 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两句经典之言,让罗兰夫人超越了她的党派,超越了她的时代。
看完《风筝》,我对这两句话感受更深。
郑耀先聪明一世,多智近妖,多少冷酷的敌人,都成为他的脚下枯骨,在高智商较量中,保持了不败的战绩。然而与此同时,他的初恋程真儿,上线陆郎中,妻子林桃,知己兼对手韩冰,兄弟徐百川宋孝安宮庶赵简之等人,全部成了他间谍生涯成功的垫脚石。
这样的成功,真的值得歌颂吗?当郑耀先一个一个把对他最亲的人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时,他的心理创伤隔夜就可以平复,继续算计他的妻子他的兄弟他的女儿,可见他的眼泪是多么廉价。如果说之前我还对他有同情,可从林桃自杀开始,这个人已经完全黑化,他的存在就是为了剪除所有对他好的人,进而证明自己的风筝身份,洗白自己。这样的行为,是自私还是无私?是高尚还是卑鄙?如此无情无义之人,与魔鬼何异?
郑耀先一再辩白,说自己这是“信仰”。可同样是信仰,我可以理解陆郎中慷慨就义,可以理解高占龙各为其主,可以理解游击队长宁死不当俘虏,可以理解宮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甚至可以理解徐百川因为儿子出卖兄弟,因为在信仰之外,我看到了他们身上的人性之光,对兄弟之义,对国家之忠,对家人之爱,你可以说这都是他们的软肋,但这正是他们可爱的地方,如果作为一个人,没有这些软肋,他还可以叫做“人”吗?
宋孝安之死,如果郑耀先还有一丝残存的人性,只需要将自己的“枪口”抬高一寸,迟一些破解吕祖神签,孝安是完全有机会回台湾孝敬高堂老母的,可怜孝安最后,还是为了救“六哥”而死,临死都不知道,出卖他的就是他六哥。
苗疆有虫,名曰“蛊”,取五种最毒的动物,互相伤害,最后活下来那一只,便是蛊。郑耀先便是那一时期的蛊虫之一,他之所以一直不败,除了高智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舍弃了妻女之爱,朋友之义,剧中没有交代郑耀先有没有父母,但可以想见,如果有,就郑耀先那个行事风格,恐怕还得流着鳄鱼的眼泪舍弃父母之孝。
信仰啊信仰,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成王败寇,站在胜利者的角度,你觉得郑耀先值得歌颂,但如果站在那些失败者的角度呢?你让九泉之下同样信仰坚定的孝安,简之们作何感想?恐怕连郑耀先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吧?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了所谓的信仰,斗的你死我活。这样的历史,反复拿出来粉饰歌颂,有没有觉得脸红?
一个郑耀先的成功,恰恰是世道天良的失败。所以,在我看到,风筝在后来的运动中被各种迫虐,连女儿都要扇他巴掌的时候,我没觉得他冤屈,他造的孽,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必须给他个恶报,方消天地生灵之恨。
这是一部好电视剧,最厉害的不是郑耀先,而是导演兼主演柳云龙。以往的谍战片,都是主人公视角,组织视角,唯有这一部《风筝》,开启了上帝视角,在整个故事演绎的过程中,将所有其他的角度都进行了无情批判,让人们看完电视剧,不仅回味故事本身,还促使我们反思自身,反思人性,反思信仰,反思历史。
但愿中华大地再不用经受战火摧残,不要再让中国人兄弟阋墙,千秋万代永远和平。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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