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衰亡是因为太康骄奢淫逸,商纣亡国也是贪贿所致,周厉王被国人赶走还是缘于其重用贪臣……,历史上,因贪亡国的教训数不胜数。于是,历代贤君为了维护自身统治,不仅举起“肃贪”大旗,而且“反腐败”的招数不断翻新……
夏朝,太康失国,兄弟五人作《五子之歌》,意在告诫统治者不要骄奢贪逸。
西周时期,周公深刻总结商亡教训,要求统治者“应像保育自己的幼儿一样保育百姓,像关心自己疾病一样关心民间疾苦。”不仅如此,周公还作《周礼》,规定把“廉”作为考察官吏政绩的重要尺度。
五子之歌
法家代表人物管子认为:“国有四维,即礼、义、廉、耻。”他还说:“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他把“廉”比喻为国家大厦的四根大柱之一,如果任一柱子倒了,那么大厦就岌岌可危。
春秋时鲁国宰相公仪休喜欢吃鱼,但从不接受别人送来的鱼。
反腐败不仅是我国历史上统治者谋求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丑恶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必然要求。
《秦律》规定“通一钱者黥为城旦”,一个铜钱,也要受到脸上刺字的刑罚,同时,还要修城服苦役。
重用廉吏,褒扬清官,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也是古代“肃贪”的一大法宝。汉昭帝、宣帝时重用名相黄霸,是因为此人以廉著称,汉朝选拔官员有一个重要的维度,就是“举孝廉”。“举孝廉”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积极作用。
举孝廉
秦汉时期,设有“公车司马”的官职,专门接待上访直诉者。
魏晋等朝设“登闻鼓”便于百姓“击鼓喊冤”。
这说明,这些朝代在“反腐败”中,特别重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这大概是另类的“超级上访”,目的都是为了让贪官无处藏身。
一些开国君王不仅重视廉政教育,更深知“己身正,不令也行”的道理,十分注重以身作则,感化百官。
唐太宗李世民就是一个典型。他患有风湿病,不能住在阴冷潮湿的地方,很长时间他却住在隋朝阴冷潮湿的旧宫殿里。他多次对太子和大臣们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唐律》规定官吏如在其辖区收受百姓财物,牛羊瓜果等,或向百姓借贷财物,役使人力等,均以贪污罪论处。
李世民
同时,太宗重用廉吏,褒扬清官。他对魏征褒奖有加,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是关于直言进谏,二是廉洁。魏征死后,太宗亲写碑文:“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知得失。魏征去世,朕亡一鉴矣”。
最后,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四年大赦天下,罪无轻重,包括死罪,皆赦免,却特别申明:“枉法受财之赃官不在赦列”。这说明在唐太宗李世民的认识中,贪官污吏罪无可赦。
唐朝之后,宋朝、金,也都有不赦贪官的规定,如:
宋朝规定:“反罪罚恶从轻减,独于赃吏最重”。这就把贪赃定为不赦之罪,并将贪官与“十恶杀人者”同罪。
金朝世宗完颜雍也规定:“吏犯赃罪,虽令赦不叙”。
明朝是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朝代,《大明律》对惩治贪官十分严酷,包括凌迟、挑筋、剥皮实草等。剥皮实草是把人皮剥下来,用草填充起来示众。明朝先后处死了15万名贪官,其中二品以上官员152人。明朝大太监刘瑾,所贪钱财可抵国库,最后被凌迟处死。“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之一。
处罚贪官的严厉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明朝允许百姓将贪官直接越级“绑缚赴京治罪”,若各级官吏敢有阻拦者,诛灭全族。贵州黔阳县安江驿丞李添奇,“恣意为非,贪污受贿,害民不止一端”,被百姓拿获获赴京,了解案情后,朱元璋当即命人砍去其脚趾。
朱元璋
朱元璋曾亲自编印反腐教材《醒贪简要录》,《醒贪简要录》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反腐教材,其编写思路很吸引眼球,方法就是帮你算政治账、经济账。
清朝的反腐败斗争也是比较到位的。清朝鼓励百姓越级上告贪官,甚至可直接拦皇帝圣驾,明确规定不允许“截访”,而且严厉警告各衙门,“凡扣压平民上书者,全家族诛”。康熙帝一次南巡时,苏州一民拦路上书,陈请罢免贪官,减免当地百姓税收。康熙帝了解情况后,下令摘掉贪官的的乌纱。
从反腐倡廉角度看,中国积累了丰富的政治制度经验。中国古代社会的反腐败亮点也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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