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昭像
黄仲昭(1435—1508),原名黄潜,以字行,号未轩,又号退岩居士,明兴化府莆田县东里人(今莆田市城厢区英龙街东里巷),明成化二年(1466年)擢罗伦榜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成化三年(1467)因与章懋、庄昶同上《谏元宵赋烟火诗疏》进谏被廷杖,贬为湖南湘潭知县,名重京师,时称“三君子”,并与直言被谪的罗伦合称“翰林四谏”。他历官翰林编修、江西提学佥事等职,以士节与史著名世。
黄仲昭无意仕途,多次以病请退,在莆田县城南门外的霞皋村(今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霞皋村)修筑“俱乐亭”,躬耕陇亩,过着“朝课耕桑夕校书”的清苦生活,纂写出福建第一部省志——《八闽通志》,后又与周瑛合作,在南山广化寺修纂《兴化府志》54卷。他所修的史志,跨越历史的时空,至今为人所用。
直谏被贬
黄氏大宗祠
黄家世代宦绅,家学渊源深厚,居官立身廉约恭慎,学问文章,世济其美,系莆阳望族。黄仲昭祖父黄寿生,字宏中,系唐代“福建文坛盟主”、闽中“文章初祖”、御史黄滔十五世孙,他是明代莆田县黄氏第一位解元,永乐六年(1408)再试京闱第一,第二年登进士第,选翰林庶吉士。父亲黄子嘉,明成祖永乐间进士,有孝行,举荐为训导,担任河北束鹿知县,后官至翰林检讨。黄仲昭晚年曾致书侄孙黄希武、希英,勉励他们“强学问、明义理以应务,攻文辞以润身,慎言语、择交游、端趋向,务置其身于无过之地。至于官之崇华,禄之厚薄,则一听于命而顺之,庶可以承藉祖宗之余庆(余泽),而永长弗”,体现他对家族清风世代相承的重视。
正是在好家风的作用下,黄仲昭从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少年的黄仲昭就已经博览群书,“性端谨”,“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学”,青年时便有志于史学。天顺三年(1459),黄仲昭考取福建乡试第六名,成化二年(1466)登进士第二甲。黄仲昭喜而咏诗《丙戍登第有作》:“经济未能攀董策,姓名深愧滥齐竽。平生一片丹心在,拟献君王赞庙谟(朝廷的国计方略)。”赐宴时又对答说“小臣未效涓埃报,但诵用诗答至仁”,抒发献身报国的丹心。
观音亭,又名紫霞堂,是黄仲昭曾经读书的地方
黄仲昭初任庶吉士,后任翰林院编修(正七品),负责修国史。在翰林院,他有机会接触官方史书、典籍和大量文书档案。他为人正直,遇事不奉承拍马,直言敢谏,不计较个人得失,被誉为“翰林四谏”。成化三年(1467),宪宗皇帝为了美化天下太平,宣扬功绩,拟借庆祝元宵大放花灯,并令翰林院诸位名流进献《上元烟火诗》。曾接触社会实际、了解民生苦难的黄仲昭,一针见血地说,这是粉饰太平,必然劳民伤财,理应停止举行。为此黄仲昭非但不愿献诗,还反对别人这样做,并不顾个人安危,给皇帝上疏《谏元宵赋烟火诗疏》,指出“烟火花灯诸诗多鄙”,劝告皇帝说:“今者两广弗靖,四川未宁,辽左虽云告捷,敌情尚难测量,江西干旱以数千里,其他灾伤之处未能悉数,虽蒙诏恤,公私匮乏,殊可寒心”,“正此陛下宵盱焦劳,两宫母后同忧之日也”,“愿端耳目之好,采刍荛之言”,“惟陛下深思力行之”。昏庸的宪宗认为黄仲昭妄言,怒气冲天,命人廷杖黄仲昭,并罢免官职,但黄仲昭不以为然。因刚介正直,黄仲昭与庄昶、辛懋一起,被人称作“三君子”。
清司执法
黄仲昭手书《唐室遗忠》
黄仲昭被贬到湖南省湘潭县担任知县,赴任途中,又改任南京大理评事。大理寺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构,主要是复核会审大要案。评事为七品司法官。黄仲昭气岸屹立,思致安详,正适合其职,“清守执法”。同科进士章懋也同任此职。
在任上,黄仲昭清正廉洁,严于自守。大理寺本有值堂守门隶卒的名额,寺官多虚报空额,分享俸饷,上下相安,习以为常。黄仲昭认为不合道义,不肯领受。评事官员纳薪者例有二人,同官援引北京大理寺之例,想要联名上请增加一人。黄仲昭、章懋以“方罪谪省过”为由不予署名,并且指出今天不署名,如果改天得到这等俸禄也不会接受。
黄仲昭复核案件,坚持法纪,公正无私。有御史官放纵子弟犯法,办案者有意包庇他,但被黄仲昭拒绝;有富家兄弟互相诉讼,经查俩家器物多是违法所得,应当没收入官,但该富民广加交游,得到庇护,又暗地里通过黄仲昭的私交,请求宽处,也被黄仲昭严拒;户部有一位属吏,被监仓上官诬陷,黄仲昭批评说“落罪下官,以奉迎大吏,吾不为也”;又有数位强盗,没有盗得财物,就绑架主妇,奸污后又将她贩卖,办案人只将首犯处以死罪,其余则以未得到财物而从轻发落,黄仲昭复核时认为,害人之罪,重于得财,予以严惩。黄仲昭执法时,对法所不允,都是反复论驳,务尽实情,所、司也多赞同其所断,使得案件终归公正。但也招致一些人的嫉恨。
请退著述
黄仲昭撰《重建均惠陂记》
成化九年(1475),黄仲昭三年秩满后升任大理寺左寺副(从六品)。成化十一年(1475),相继丁忧归里,前后守制四年,其间因患伤寒转成劳疾,延迟医治,成化十五年(1479)疾病方愈,赴京回朝,并决意请归养病,有人劝他留任,黄仲昭说:我双亲尚在时,我即不能俯身取禄奉养他们,如今已经奉养不到他们了,我更加不会索取他物了。由此可知,黄仲昭请退的决心,除了养病外,也与不甘“俯身取禄”,即坚守清节,厌恶阿谀奉承的心态有关。
成化十六年(1480),黄仲昭致仕归里,在莆田县城南门外的霞皋村(今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霞皋村)买田筑屋,修筑“俱乐亭”,课耕植木,读书为文。闲时则与田夫野老谈笑共酌,已忘官身之贵,又忘生计之贫。乡里曾经有人为私利请他疏通关节,都被拒绝。
黄仲昭居山十年,自求其乐,勤于读书著述。成化二十年(1484),应福建镇守太监陈道之请,主编《八闽通志》。他游踪极广,足迹遍及兴化,登武夷山,游朱熹讲学处,访福州,过泉州,宿漳州,一路查阅民间藏书,“旁搜博考”,详细调查了解当地历史沿革、山川、疆城、城池、风俗、古踪等,还详细记录所历、所经、所闻、所见,收集了丰富的材料。他深切感到:“闽虽为东南僻壤,然自唐以来文献渐盛,至宋大儒君子接踵而出,仁义道德之风于是乎可以不愧于邹鲁矣”。他决定将收集到的大量资料加以细致的分类,进行系统的研究,汇编成书。经过六、七年的辛勤写作,他终于写成《八闽通志》,全书共87卷,总18类42目,每一类均按省、府、州、县顺序记述,体例严谨,保存了大量的珍贵史料,为后世福建省各级方志编纂之范本。这也是福建省最早的一部省志,被《四库全书》所收集。
守志归田
《八闽通志》复印本
在纂写《八闽通志》期间,因广东提学缺员,太学生简进等人乞请朝廷起用黄仲昭,没有得到批复。直至弘治元年(1488),明君实施新政,起用天下贤材,御史姜洪奏请起用黄仲昭,认为他是饱学之士,淡于名利,安于退让,精神可嘉,应当召用。经多次礼请,弘治三年(1490),在完成编纂《八闽通志》后,黄仲昭进京入朝,孝宗要他参加修纂《宪宗实录》,由于当权者都是黄仲昭在翰林院时的同僚,对他心怀宿怨,加以阻挠,因此未能得到大用,只是出任江西提学佥事。黄仲昭虽感不遂人意,但仍尽心效职。他整顿学校,端正士风,“教人以行实为先”,抑“奔竞浮躁”之士,对纨绔子弟尤不宽待;刊刻《通鉴前锦》和《朱子纲目书法》等书;刊印发布《冠昏丧祭仪礼》。 弘治八年(1495),黄仲昭在完成考选生员职事后,因疾病缠身,连疏乞休,二疏获准。郡邑师生为其赠礼饯行,但黄仲昭一无所受。
黄仲昭回归故土后,“日事著述”,“以毕其初志”,对兴化历史怀有深厚感情的黄仲昭,又开始在故乡兴化漫游,深入进行实地考察,搜集资料。这时,进士周瑛也返回莆田。黄仲昭和周瑛志同道合,两人合作撰写《兴化府志》,共54卷,这是兴化府第一部府志。黄仲昭与周瑛同修的《兴化府志》(弘治志)是从宋绍熙间兴化郡守赵彦励主修《莆阳志》(绍熙志)310余年来的一部郡志,也是现存最早的一部郡志。《兴化府志》宣扬公忠正义、忧国忧民、仁爱宽和、诚信节义、清廉自守等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有助于士习政风、民间风俗的养成。
晚年,黄仲昭壮心不已,他再次前往延平、邵武等地游历,接触那里的人民,考察历史遗迹,广泛搜集史料,终于写成《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共20卷)和《南平县志》,为福建和兴化人民留下了珍贵的文化遗产。宣德三年(1508)十一月,黄仲昭病卒于家,终年74岁。其墓现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
位于华亭镇云峰村的黄仲昭墓
史志传世
黄仲昭早年聪敏豪迈,凝远纯笃,平生刻苦为学,博览广涉,追随程朱理学,体用一贯,修身养志。居官端正直道,严于法守,忧国忧时,而为时人所忌。不论在翰苑、在法司、在提学,始终一节,虽屡受遭折,仍不改向来的志向。当年同在翰苑、后为吏部尚书的林瀚,称道他壮年时“英迈之气,高视无前。振策长驱,略不顾忌,虽触逆鳞、坠深渊,未尝少动其心。到晚年,品操之节,愈加坚定,惟义是视。一生进不求禄,退不避事。刚方而不绝物,辨论商榷,执议不让”。
黄仲昭一生著述甚丰,除《八闽通志》、《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兴化府志》和《南平县志》五部史志,及在江西任上,所编校、裁定的金仁山的《通鉴前编》,朱熹的《通鉴纲目书法》《大学或问》《中庸章句》《中庸或问》与冠、婚、丧祭礼仪等书外,早年谪官南都公暇,尝校定《晦庵(朱熹)朱先生文集》一百卷,增补被删事状,订正讹误,成为当时较好的一个版本。对儒学经典《周易》、《尚书》、《诗经》、《春秋》等,黄仲昭也著文论辨,对前人所论有所发挥。《孝宗皇帝实录》事目也出于其手。黄仲昭所修的史志,跨越历史的时空,至今为人所用。
黄仲昭不但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地方史专家,还是明代文坛一位重要的诗人,他吟咏莆田农村,同情和关心百姓疾苦,一生写了大量诗词,收集在《未轩集》里,共12卷,后人评说,他的诗内容质朴,通俗易读,“和易近人”,他的文“雄浑醇雅”。《四库全书·提要》称,今观其集,虽尚沿当日平实之格,而人品既高,自无鄙语颉颃于作者之间,正不以坦易为嫌矣。”
参考《明史》及阮其山与网络相关作家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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