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颁布命令“禁番香”,此举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香道文化的发展。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七年,禁止民间用外国香货。海外的诸个国家多欺诈,断绝往来,只允许琉球、真腊(柬埔寨)、暹罗(泰国)准许进货。而其他国家,香货贸易是诱惑蛮夷成为匪盗的主要原因。朝廷命令礼部严禁进口,敢有私下和其他国家交易者,必须惩治重刑。
民间祭祀,不能用松、柏、枫、桃诸香,违反者加罪。两广所产香木,只能本地人自用不允许跨省买卖。”可见,明代禁止香料贸易所禁的是外来之香,其原因并非宋朝时期滥用海外香料,过于奢侈而亡国,而是“海外诸夷多诈”!这是朱元璋事实“海禁”政策的重要原因。
可世事偏偏造物弄人,仅仅过了一代,永乐皇帝朱棣施政后,废除朱元璋的“海禁”政策,并对海运倾全国国力大力予以支持。朱棣派遣郑和六下西洋,带回了胡椒、檀香、龙脑、乳香、木香、安息香、没药、苏合香等。此时的京城已经有了知名的专业“香家”制造香品,生产出的香品深受文人雅士的追捧。
明朝的香学典籍丰富,周佳胄的《香乘》最为突出,其中广泛涉及香药、香具、香方、香文、轶事典故等内容。明朝中后期,文人还把香视为名士生活的一种重要标志,以焚香为风雅、时尚之事。“时之名士,所谓贫而必焚香,必啜茗。”(《溉堂文集·埘斋记》)
“有明中叶,天下承平,士大夫以儒雅相尚,若评书、品画、淪茗、焚香、弹琴、选石等事,无一不精。”(《长物志跋》)。明代医书《普济方》、《本草纲目》等对香药和香品多有记载。《本草纲目》几乎收录了所有的香药,包括“烧烟”、“熏鼻”、“浴”、“枕”、“带”等用法。比如:麝香“烧之辟疫”;沉香、檀香“烧烟,辟恶气,治瘟疮;安息香“烧之”可“辟除恶气”;茱萸“蒸热枕之,浴头,治头痛”;端午“采艾,为人悬于户上,可禳毒气。”
线香的名称在李时珍的时候已经出现。《本草纲目·卷四十》说:金人合香之法甚多,唯线香可以入疮科使用。其料加减不等,大抵用白芷、独活、甘松、三奈、丁香、藿香、高良姜、角茴香、连乔、大黄、柏木、兜姜香末之类为末,以榆皮麪作糊和剂,以唧筒笮成线香,成条如线也,亦或盘成物象字形,名龙挂香。”
线香,又称仙香,也叫长寿香。其烟柱长久,故称仙香,又被人们称誉为长寿香。其制纤长如线,故称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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