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惠帝六年,也就是公元前189年,刘盈公布法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什么意思呢?汉高祖刘邦在建国之后,定下了一个人头税缴纳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不论男女,每年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
战乱之后,人口减少、男少女多是常态,但土地需要人力去耕种,战争需要人力去支撑,所以,增加人口是每个朝代初期都必须重视的头等大事。虽说男少女多,但女人的肚子不能成为闲置资源,必须大力开发,如果眼界高,想当剩女,也可以,交税!“五算”就是600个大钱,但这是罚款,原本该交的人头税可没有免掉,加起来就是“六算”,一共720个大钱。
720个大钱是什么概念呢?当时的粮价差不多是100钱一石,“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一石就是120斤。600个大钱的罚款可以购买720斤粮食,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只是不知道,这个惩罚性的税种是不是每年都要征收一次,直到把自己嫁出去为止。如果是那样,这税可够重的。好吧,除了有钱人家可以不在乎罚款,继续制造剩女,一般的小门小户受不了这个,尤其是古代家庭孩子多,要是家里有三、四个剩女,那日子就别过了,全交罚款也不够。
在“剩女税”政策的刺激之下,汉朝人口开始激增。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时,秦朝的人口差不多3000万,到西汉初大约只剩下1500万至1800万。经过了大约100年,到西汉末的公元2年,人口增加到6000万之多,翻了两番。
“剩女税”的政策听起来很吓人,但类似的政策在历史上还有不少,有的比这个“五算”还要狠。在晋代,“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官府就要拉郎配了,管你愿不愿意。唐朝时,百姓婚嫁生子是考核地方官一个重要指标,如果辖区内没什么剩女,那么这个官员升官的希望很大,如果这地方剩女扎堆,那这个官员就惨了。在宋朝,“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孩子15岁不嫁人,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
如果现在也出台类似的政策,大龄女青年的婚姻问题会不会迎刃而解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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