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得发紫”的历史典故

唐宣宗李忱

“红得发紫”用来形容某人极受领导信任、重视,有如日中天之意,也表示古代极受皇帝宠爱的人。那么,你知道“红得发紫”出自于哪个朝代,有什么历史典故?

话说唐朝大中九年(公元885年),怀州刺史一职空缺。宣宗(李忱,唐朝第十六位皇)给政府写了一张条子,上面有个人名:李君奭(音:shi)。宰相们看了一头雾水,不知这李君奭是何方神圣,如何竟入圣上法眼。李君奭本人,也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不知自己为什么莫名其妙升了官。

直到李君奭进宫面圣辞行,迷底才揭穿。原来,李君奭本是澧(音:li)泉县令。宣宗打猎的时候,看见父老乡亲在寺庙里烧香磕头,求佛祖保佑李君奭留任澧泉,因此知道他是好官,这才有了钦点之事。

泾阳县令李行言,也是被宣宗在打猎时发现,从而今生危害州刺史的。而且,李行言升官比李君奭还早,是在大中八年(公元854)。只不过那次宣宗遇到的是一个樵夫。宣宗问那樵夫是哪里人,答曰泾阳。又问县令是谁,答曰李行言。再问为证如何,答曰死心眼。樵夫说。县里抓了几个强盗,神策军的人来要,李县令居然不给,还把他们都杀了。

宣宗马上就记住了李行言。回宫以后,又把他的名字写下了,贴在寝殿的柱子上。等到李行言升任海州刺史时,宣宗又赐他金鱼袋和紫色官服。李行言谢恩毕,宣宗问: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李行言答曰不知。宣宗就让左右把殿柱上的纸条拿给他看,这才恍然大悟。

澧泉和泾阳,都属于京兆(见标注)。京兆的县令,级别是正六品。刺史,正四品。唐代官服,七品浅绿,六品深绿,五品浅绯,四品深绯。三品以上,才能衣紫。从县令升为刺史,由绿变绯,这就成了“红人”,如果还要赐紫衣,岂非“红得发紫”?

一个基层官员,因为偶然的机缘,被至尊天子发现赏识,就脱颖而出,扶摇而上,甚至享受高干待遇,这就不能算是正常,只能叫做“侥幸”了。

标注:京兆是西安的古称,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都城辖域的谓称。如《水经注》中有“京兆上洛”;《隋书·地理志》记:“京兆蓝田县有关官。”。也是古代的二级行政单位,所辖范围相当于陕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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