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北京被划为国都后,顺天府尹的位置就水涨船高了。这个官职是北京地区的最高地方官,拥有很高的权限。这些权限是其他地方官所不具有的。
特别是在清朝的时候,顺天府尹的地位还更高一些。比如,顺天府尹在当时可以直接面见皇帝。
这个是非常特殊的权限。在过去的条件下,只有一些高级官员才可以直接面见皇帝。大部分官员只能通过地方的总督、巡抚,或者自己给皇帝写奏折的方式,跟皇帝交流。
顺天府尹能有这个权限,除了地理优势,跟皇帝更接近外。更重要的是,想在京城这边当好地方官,实在太不容易了。
跟其他朝代不同,清朝没有把亲王贵胄分封在全国各地,而是集中在北京城内。而且,北京城内聚集生活的人很多,治安管理难免更困难一些。顺天府尹如果能力不足,或者声望地位不够,根本无法管理这么一片地方。
所以,皇帝除了给他们面见陈奏的权力,还用很多方式提高顺天府尹的地位。最直接的,就是提高整个顺天府衙门的地位。
朝廷把顺天府衙的地位提拔到跟九门提督府、都察院一个地位。这两个衙门的最高长官,都是从一品官职。顺天府尹的品级虽然没这么高,但也比其他地方长官的官阶要高。
普通地方知府都是四品官,顺天府尹却是正三品,仅次于从二品。
而且,顺天府衙门使用的印章也是总督、巡抚可以使用的银印,而不是一般正三品衙门使用的铜印。地位被提高后,办起事来,也顺当很多。朝廷也可以给他们更多的权限。跟总督之间,因为地位的提升,也有了更好的职权划分。
清朝的时候,顺天府尹管辖着大兴、宛平、通州等24个州县。而直隶总督则是管辖现在天津、河北大部分,以及河南、山东小部分。双方的辖区虽然有部分重叠的地方。
但是顺天府尹并不是隶属于直隶总督。除了一些重要大事,顺天府尹必须跟直隶总督商议外,大部分事情他们都可以自行解决。而且如果是北京城内的事情,直隶总督是不能插手的。
北京城外的事情,直隶总督和顺天府尹一起商量着办。这样一来,就有了很好的划分。两者之间也可以更好的合作,共同监督完成工作。
除了辖区外,顺天府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职权。他可以像刑部那样,承接全国的诉讼。这是全国独一份,其他州县知府不可能具备的职权。
正如前面说的,北京城内需要处理的事务实在太多了。朝廷这么做,也是为了分担刑部的压力。同时,提高顺天府尹的地位。
除了地方的事务,顺天府尹也可以插手朝廷中枢的一些重要决策。他们有面见皇帝的权力。所以,可以向皇帝提出自己的请求、建议。只要他们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就会被皇帝接受。从而改变朝廷的决策部署。
他们这么做,属于职权允许范围内,所以,不会遭到什么惩处。也正是这个原因,顺天府尹这个位置,基本都要交给朝廷六部的尚书或侍郎兼任。让他们可以处理这些繁杂的事务。以上,就是清朝顺天府尹所拥有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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