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温州乐清市公职人员涉执行的案件日渐增多,一些公务员成为法院的执行对象,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坊间有人称之“官赖”,这严重破坏政府和公职人员的形象。虽然欠款方式各有差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9月20日中国之声)
民间老赖让官方很头疼,让法院疲于奔命,这是因为某些老赖脸皮比城墙还厚,就连法院的文书也不当回事,要么东躲西藏,要么一走了之,任凭执行的法官如何催促与寻找,也无济于事。
于是乎,官方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建立黑名单制度便是其中之一,并且辅之以限制性规定,不准坐飞机、不准高消费,即便如此,官方特别是警方也是拿老赖们无奈。
还有一种老赖区别是普通的老赖,这就是“官赖”,这些特殊身份的老赖,表面看风光十足,有些人地位显赫,在官场上也是吃得开,与普通老赖相比,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欠债不还,哪怕警方出面,也是耸耸肩继而双手一摊——没钱让我怎么还?
在我看来,很多“官赖”并非没有钱还债,而是故意挑衅法律,能拖就拖,能赖就赖,说不定呆账就能一笔勾销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某些“官赖”说一套做一套,压根不想还钱,甚至还有人玩起了“猫躲躲”,与警方捉迷藏。
从某种程度上说,“官赖”比之普通老赖来,性质更加恶劣,败坏了政府和公职人员形象,普通老赖可以东躲西藏,而“官赖”则是有单位有身份的人,找到这些“官赖”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有关部门是不是愿意配合警方调查与处理,我以为,只要官方下定决心,只需一招即可搞定,那就是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代扣,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采取行政措施,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公职,赖账的成本加大了,谁还敢冒这样的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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