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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且看中兴大汉的汉宣帝,是如何选拔任用官员的

在大汉朝中,地方官中最难当的当属三辅地区的三个行政长官:京兆尹,左冯翊和右扶风。

其中最难当的当属京兆尹,其次是左冯翊和右扶风(并列第二)。

现代社会不比古代,汉朝朝堂上的权贵们也不像现在的大富翁们,可选的居住地很多,冬天往南飞过冬,夏天往北追避暑,或者没事定居个东京、伦敦、悉尼什么的。

由于汉朝的交通不发达,基本上汉朝朝堂上的重要领导们都愿意在京城呆着。毕竟是大汉的京城,别的城市不管是“公共设施”,还是物资供应的丰富程度都不能“望长安之项背”。

有了这帮大爷们在,你想想京兆尹的日子们能好过吗?这些还不是最难的,京城就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京兆尹一旦有个“鸡毛蒜皮”大小的过失处理不好,“三人成虎”立马就有人把严重的程度夸大个十倍八倍,然后立刻报告给皇帝了。

笔者试着用现代的语言,来拿京兆尹判案所面临的窘境调侃一下。

某日清晨,京兆尹接到消息:“啊?你说什么,昨天判输官司的那小子,他“八辈子打不着一杆”的亲戚是皇上最近比较宠的妃子的婢女?怎么不早说!这下坏了!“

就连班固老先生自己都说:“(调任的京兆尹)久者不过两三年,近者数月一岁,辄毁伤失名,以罪过罢。”

汉宣帝未继位前,也是出生于民间,他很明白这其中的难处,所以在他执政后很重视刑狱。汉宣帝一再对丞相和御史大夫强调说:“老百姓的愿望很容易满足,只要‘政令简明’,地方官吏听断诉讼案件认真,不积压,办事公平,他们就会‘心满意足’的耕种庄稼,完成国家的赋税钱粮。”

朝堂上皇帝可以自己盯着,可大汉的地方官众多,皇帝对这些人也不是全部放心,汉宣帝基于这种考虑,进一步对丞相叮嘱说:“地方官如太守、州刺刺史,直接管理民间事务,他们的称职与否,是天下治乱的关键。所以要求你们在选派地方官时,一定要慎重,而且必须由我亲自考核。”

光盯嘱还不够,汉宣帝还专门颁布有关律令,规定首先不得频繁调动地方官,理由是:地方官的稳定,有利于百姓对他们的信任,也有利于他们对地方事务的了解。另外还规定:地方官政绩出色,皇帝可以用玺书(圣旨)褒奖,并增加工资、奖金(增秩、赐金);朝廷重要职务空缺,在地方官中择优选拔。

正是由于汉宣帝执行的这几项用人政策,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地方官。

汉朝的大历史学家班固先生在《汉书.循吏传》里面列出了六个人。所谓“循吏”,要求其实很高,熟悉律法是最基本的要求,除此之外,还要求能够依法办事,“克己奉公”、“爱民如子”、“清正廉洁”。

是不是感到做一个“循吏”不容易,正因为要求如此之高,终西汉一朝二百年,班固先生认为称得上循吏的只有六人。

其中四人出自宣帝朝:王成,黄霸,朱邑和龚遂。这四个人都是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郡守或者国相)治理出众而得以“名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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