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明朝言官总爱打小报告,即使以身死谏也在所不惜

古代中国以帝制为统治基础,皇帝拥有无上的权威,但想要治理好国家,皇帝经常强调君臣之道,要求臣子的清廉爱民。而西方则追求法典的完备和执行力,限制臣子的权利。因此西方以法为本,而中国则强调以人为本,从而诞生言官制度,以言官的监察制度来追求国家的昌盛。

明太祖朱元璋一生最恨贪官,在洪武十三年,撤销御史台随后设置督察院,督察院下面设有都御史和监察御史,这些官职统称为“科道官”,总共有一百多人,也就是俗称的言官。这些言官虽然官职低,但代表皇帝,可以小制大,以内制外,尤其巡按御史,小事立断,大事奏裁,很有权威,成为肃清吏治的重要依凭。

由于言官的职能重要,因此选拔何人担任言官非常慎重,朱元璋要求言官者一定是“忠良方厚”之人,有学识通达治,而且还不能有作奸犯科的前例,言官者朝中如果有直系亲属,言官则失去资格改派到其他部门。考核程序也远较普通官员复杂,根据任期届满进行考核叫“考满”,分三年一考(初考),六年一考(再考),九年一考(通考),同时还有六年一次的“考察”,称为“京察”,考核的标准主要有除革奸弊、伸理冤枉、扬清激浊等,非常完备。

对于言官保护措施也非常到位,不会因为上疏而定罪,从而能让言官畅所欲言。言官由于有非常大的检举权,所以会经常上疏评判朝政,在万历年间,著名的国本之争让万历对言官制度大为动火,以至于选择赌气不上朝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争。而且言官的价值观都是以往的清流名士来标榜自己,希望用生命来警醒君主,自己也能流芳于世,即使用性命来直谏也在所不惜,而明朝的君主似乎也明白这一点,君主从来不杀言官,而是采用不理睬或是贬官方式来折磨言官的意志。

言官的制度也有负面性,就是不会因言获罪,这些导致言官的奏折堆得像大山一样,而明朝的朋党向来是历朝历代最为严重,双方一言不合就会开撕,太监的权利由于皇帝的放纵也愈来愈大,所以朝堂之地变成大臣们抨击的场所,以至于在南明期间,关于拥立之功,言官和太监还在争论不休,对于战事一概不问。导致明朝最后的希望也被破灭。

也正是于此,言官对于内阁的权利和太监权利也能起到一定限制作用,严嵩专权时,数十位言官先后弹劾严嵩,即使下狱治罪也前赴后继,最终让严嵩父子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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