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海鹏,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兼历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曾任中国史学会副会长、会长。
洋务领导者恭亲王奕訢
洋务新政和明治维新的最大差距是什么?最大的差距在于明治政府明确认识到改革的目标是走向西方式的资本主义,洋务新政的领导者完全没有这种认识。这是因为,洋务新政和明治维新发生的时代背景不完全相同,中日两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完全相同。
中国和日本学者多有拿中国的洋务新政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相比较的。日本学者依田熹家著《日中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卞立强、严立贤等中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比较、研究了中日两国的近代化问题,特别对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从各个方面—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从两国对近代国家的认识、从两国的产业政策、近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形态、从两国的儒学、从两国的经济观等方面,做了相当全面的比较。依田氏通过比较提出了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是向着分裂的方向走,日本是向着统一的方向走,向着统一方向走的日本形成了统一的国内市场,向着分裂的方向走的中国未能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他认为这是中日两国近代化向着不同方向发展的基本原因。这是一个重要的见解,尽管其中不乏可以讨论的地方,例如,关于统一市场的问题。但是,依田氏在比较的时候,忽视了中日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不同阶段的特点。
指出这一点的是日本另一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井上清在他的研究中指出了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比较,双方进行改革的主体的阶级性质和历史阶段不同,两者实际上不可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洋务运动和德川幕府的改革性质相同,可以放在一起比较。我非常认同这个意见。井上清的这个见解,在他早年的著作中,就已有明确的表述。他写道:“将幕府末期的中国和日本来比较,不但外部的世界史的条件,对日本有利,对中国不利,并且在民族的经济文化及政治力量的集中发展上,日本也赛过中国,就造成两国地位在不久以后的决定性的差别。”
明治天皇
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由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也逐渐形成了,号令齐一,易于推行。中国虽然也是高度中央集权,但是国家大,保守力量强,不能突破“夷夏之防”,难以做出学习西方的决策。中国和日本虽然先后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重要的是,明治政府一开始就抱着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目的,寻求与列强交涉,并且逐渐形成了(特别是通过岩仓具视考察团)发展资本主义的基本思路,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多个方面采取了发展资本主义的诸多措施。
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遭到列强痛击,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却没有痛定思痛,另辟新路。1860年11月,《北京条约》签订后,曾经占领京师的英法联军随后撤出北京,没有借战胜之威一举推翻清朝的统治,这使奕訢等大臣大喜过望,深感“非始愿所能料及”。奕訢在给咸丰皇帝的报告中,反复申说,强化这个认识。他说:“自换约以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自图振兴,似与前代之事稍异。”可见,清朝统治者对于英法等列强没有乘占领北京之机取代清朝廷的统治地位,是颇为感激的。通过太平天国起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他们总结出的基本认识,是英国、俄国的侵略是“肢体之患”,而“发捻交乘”,才是“心腹之害”。《北京条约》以后,清朝廷除了按照列强要求,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外,在政府机构上没有采取除旧布新的任何新措施,所谓洋务新政,也只是各地督抚为之,各地建立起一批军事工业,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镇压人民的造反。最早主张实行洋务新政的两江总督、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曾国藩1861年给皇帝的奏折说:“购买外洋船炮,则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可以剿发捻,可以勤远略。”
甲午战争
历史证明,清政府始终把镇压人民的反抗放在第一位,把“勤远略”即反抗列强侵略放在第二位。对于列强侵略,他们抱着“外须和戎”的态度,对于不平等条约,他们本着“守定和议,绝无更改”的方针。终清之世,清政府都没有向列强提出过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中国人提出废约主张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的。从这一点上说,中国的洋务新政不能与日本的明治维新相比,恰恰可以与幕府末期的改革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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