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难两全? 朱元璋颁布了三个法令, 就极大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朱元璋开创大明王朝以后,为了避免官吏搞山头主义,施行了任职地域回避制度,也就是本地人不得在本地当官。这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官员与地方土豪恶霸相互勾结的问题,但也加剧了忠孝之间的矛盾,为此朱元璋颁布了三条法令,解决忠孝两难的问题。

第一,移民养亲。也就说允许到外地任职的官员把自己的父母也带上,但任职地点必须超过原籍1500公里以上,从北京到上海也不过1200多公里,因此这个政策主要针对到偏远地区任职的官员。不过,从偏于地区到京任职的官员,会感到非常的幸运,毕竟可以举家签到京城这个繁华之地。

第二,分俸养亲。对于不满足第一个政策条件的官员,朝廷允许官员可以分出一部分自己俸禄给自己的父母,由朝廷直接发放到官员父母手中,此举一下子解决多数官员父母的养老的问题,须知当时官员的俸禄还都是大米、布料等事物,如果不是朝廷代为发放,光是运输费官吏就承担不起。

第三,辞官终养。这据说是朱元璋看到喜鹊抚养幼鸟有感而发,作出的决定,允许官员辞官为父母养老送终,朝廷保留其为官资格,父母的事情办完以后,可以回到岗位继续任职。但这也有两个条件,一个是父母年龄70岁以上,另一个是家中再无其他男丁。

这三条,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忠孝难全的矛盾问题,但也给予了官员很大的人文关怀,对于当时的官吏稳心尽责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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