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总督和巡抚在职位和权力上有什么具体区别

我们在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总督和巡抚的官职,如直隶总督和山东巡抚等等,那么,总督和巡抚在职位和权力上有什么具体的区别呢?

李鸿章

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比较出名的如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

张之洞

总督,中国明清地方军政大员。又称总制。明英宗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明代正统末至景泰初,除于谦、王骥先后以兵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总督京师、南京军务外,地方亦多派总督。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但终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其中比较重要的总督有:

弘治十年(1497)置,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简称“三边总督”

弘治十年(1497)置,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

正德八年(1510)置: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宣大总督”

嘉靖二十九年置: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蓟辽总督”

嘉靖三十三年(1550)置: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简称“浙直总督”,等等。

于谦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清初总督额数及辖区并不固定,乾隆以后成为定制,全国设有八个总督: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总督一般均带兵部侍郎(或尚书)、右都御史衔, 其职掌综理军民事务、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为一方面军民高级长官世称封疆大吏。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

朱元璋

明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始设巡抚 。永乐十九年(1421),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产生巡抚制度。宣德五年(1430) ,于谦、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 ,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

巡抚衙门

总体来说,总督职权大于巡抚,一般管辖两三省,是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官职为从一品或正二品,巡抚则只管辖一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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