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不更名,洛阳的历史荣耀经得起推敲吗?

洛阳古城街头

古都洛阳有十多个朝代以其为都,是中国历史上建都政权数量最多、持续建都时间最久的都城。

近年来,网上流传着《为什么邯郸、洛阳、咸阳、襄阳几千年未更名?》之类文章,洛阳也名列其中。

那么就以洛阳为例,它真的没改过政区名么?

1、洛阳古时的统县政区名

周公营造洛邑雕像

成周附近

秦三川郡

东汉河南尹

东魏天平中改河南尹为洛阳郡,治所仍在洛阳县,这是古代唯一出现名为“洛阳”的统县政区。

清河南府

所以,洛阳名称的历史沿革是这样的:

三川郡(战国/秦)→河南郡(西汉)→河南尹(东汉、曹魏)→洛阳郡(东魏)→洛州/河南郡(隋)→洛州/河南府(唐)→河南府(宋)→金昌府(金)→河南府/河南府路(元)→河南府(明清)

上杉本《洛中洛外图》

2、洛阳古时基本是县级政区名

既然河南府及其众多前身是统县政区,理所当然地要辖县,不管是一个还是多个。以东汉河南尹为例,它管辖雒阳、河南、梁、荥阳、卷、原武、阳武、中牟、开封、菀陵、平阴、谷城、缑氏、巩、成睾、京、密、新城、匽师、新郑、平共计21县。雒阳县正是河南尹下面的一个县名。

战国时,始有雒阳之名。其位居雒水之北,“水北为阳”,故名雒阳。但此时还没作为政区名。秦置三川郡后,设洛阳县。阴阳家邹衍创五德始终说,为秦代周提供理论基础。五德说以金、木、水、火、土代表五种元素、方位、颜色等等。秦为水德,因此改雒阳为洛阳。东汉光武帝刘秀定都洛阳,因“汉火行,忌水,故去洛水而加隹”,复名雒阳。曹魏以魏为土行,“水得土而乃流,土得水而柔”,又改为洛阳。汉朝以来,洛(雒)阳一直为河南尹(郡)治所。

五行相生相克图

中国古代把没有独立县城而将治所附设于上级政区(府、州、郡、军等)城郭之内的县,叫做附郭县(又称倚郭县)。以东汉时期为例,雒阳只是京兆尹附郭县的县名,完整的称呼应该是河南尹雒阳县。东汉雒阳县的县城很特殊,不但是县治、郡治、州治(司隶校尉部)所在地,还是国都。套用后来清朝的一句俗话来说,它就是附郭京城了。

大众认知里著名的“洛阳”,无论是汉朝还是唐朝,实际上指的都是那座城池。洛阳城和长安城一样,汉唐盛世之后城名流传甚广,甚至成为“首都”的代称,它俩巨大的名声导致了后来一系列的误会。城名和政区名不是一回事。这座城脚下的这片土地究竟是属于哪个行政区划管理,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且行政区划和城墙圈起的范围并不一定一致。大部分人认知里著名的“洛阳”只是一座城的城名,而“河南尹/河南府”才是那片行政区划正式地名。认为地名没变的人,把城名误当成政区名了。即使我们把雒阳和洛阳可以看作一个城名的不同写法,但洛阳城所属的政区名也是一直有过变化的。

龙门石窟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洛阳城也不只属于洛阳县。它长期分属于洛阳、河南两个附郭县。我国古代,把有两个或三个县治附设于上一级政区治所城市,这类县就分别被称作双附郭县或三附郭县。河南县在三川郡出现之时就有,一开始治所并不在洛阳城,治所在今河南洛阳市西涧水东岸。西汉属河南郡。东魏天平二年(535年),河南县改名宜迁县,并为河南郡治,从此开始了两县共治一城的局面。北周复名河南县。

仁寿五年(605年),隋炀帝杨广以为长安位置偏西,而洛阳为全国地理位置之中心,易使号令达于四方,命杨素、宇文惶于河南县境内营建新洛阳城。次年,新城建成后,洛阳、河南两县同时徙治新城,俱为河南郡治。唐武德四年(621年)与洛阳县并为洛州治。此后两县一直为河南郡、河南府附郭县,直至金代废河南县入洛阳县。

天宝年唐朝都畿行政区划

3、“废府存县”导致洛阳成为统县政区名

那么,洛阳如何变成统县政区名的呢?

追溯根源的话,这还是北洋政府“废府存县”政策造成的。清朝时期,地方行政基本是省—府—县三级,省—府之间还存在一个虚级的道。辛亥革命后,为简化层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1913年)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县行政官厅组织令》,5月又公布《省官制》《道官制》《县官制》,基本确立了省、道、县三级行政区制度:将道从清代监察职能为主的机构转为完全的行政机构,成为介于省、县之间的二级政区;废除了清代无直辖地的府、散州;将清代有直辖地的府、直隶州、直隶厅和州、厅全部改编为县。

1913年,北洋政府废除河南府,洛阳县因此改属豫西道,道长官从清代的道台改称道尹。豫西道辖洛阳、偃师、巩、孟津、宜阳、登封、洛宁、新安、渑池、嵩、陕、灵宝、阌乡、卢氏、临汝、鲁山、郏、宝丰、伊阳等19县。豫西道前身是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设立的河陕汝道,下辖河南府、陕州直隶州、汝州直隶州,驻陕州。1914年5月,豫西道改名河洛道。8月27日,因陕县处于陕、豫两省交界,地理位置不如洛阳,内政部批准道尹治所由陕县改驻洛阳县。

民国河洛道

到了国民政府时期,层级的简化更进一步。由于先总理孙中山的建国大纲对于行政层级的主张是采取省、县两级制,国民政府遂于1930年废道。但地方采二级制,省对县的控制实有力有未逮之感,因此在省县间建立一行政机制以联络、协调省县乃成为主流意见。民国廿一年(1932),行政院颁布了《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行政督察专员制度正式确立。行政督察区(因长官名称叫专员,又叫专区)介于省与县之间,法理上只是省的派出机关,而不能算是正式的行政区划。各省均被划分为行政督察区,并以序数命名,“省名+序数+行政督察区”,为行政督察区的完整名称。用序数冠名本来就有弊端,国民党政府还经常变更序数和辖县。所以,到了后期,不得不改以治所所在地冠名。

新中国建立后,因省县两级制管辖不方便,也在省之下设立派出机构“地区”,一般称为某某地区,相对发达地区驻于区域中心城市,相对落后地区则驻于某一县,管辖附近数县。“地区”之名,来源大致有二:一为沿用原府名,如:苏州府→苏州地区、徽州府→徽州地区;二、以驻地县名或省辖市命名,如:丽水地区(原处州府)驻丽水县、宣城地区(原宁国府)驻宣城县。前一种地名不变,后一种则发生了变化,使原来的县名升级成了统县政区名。

改革开放以后,各地掀起了撤地建市(撤销地区,建立地级市)和地市合并(与地级市同驻一地或临近驻地的地区合并到地级市)的热潮,这其中也就必然带来了一些原来的县名变成了地级市名。如:丽水市、宣城市。洛阳也属于这一类,洛阳在解放后设立洛阳市。1949年,洛阳市、洛阳县并存,均属洛阳专区。1954年,洛阳市改省辖市,洛阳市和洛阳地区并立。1958年,洛阳市改为县级市,属洛阳专区。1964年,洛阳市又改省辖市。1983年,洛阳地区的偃师、孟津、新安3县划归洛阳市。1986年,撤销洛阳地区,将栾川、嵩县、汝阳、宜阳、洛宁、伊川六县划归洛阳市。洛阳也因此彻底变成了统县政区名。

河南省1949—1951

河南省1961—1964

河南省1977—1999

民初“废府存县”导致不少拥有悠久历史的府名消失,而使附廓县名变统县政区(地级市)名,如处州府丽水县,庐州府合肥县,宁国府宣城县,河南府洛阳县,归德府商丘县。清代河南有九府五直隶州一直隶厅,现在只有郑州、开封、南阳三个地名还是统县政区名,其余都已经消失。不过,像河南府变成今天的洛阳市,避免了省市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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